一、考查目的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作為政治學理論的基礎課程,主要側重于考查學生對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制度淵源、制度框架、制度主體、制度功能、制度改革以及制度發展的了解和掌握,對政黨組織、立法機關、國家主席、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協機關、社會團體等政府主體的理解和掌握,對當代中國的公共政策和政治文化以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改革和政治發展的理解和掌握。
二、考查要求
專題一:導論
1.掌握
中外歷史上的政治觀;中外近現代的政治觀;當代中國學者的政治觀;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演進。
2.理解
政治的基本含義;政府的基本含義;國家的政府;非國家機構的政府。
3.運用
馬克思主義政治觀。
專題二:憲法
1.掌握
憲法的結構;憲法的功能;憲法的特點;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
2.理解
憲法的概念;憲法的性質;憲法的原則;“五四憲法”的內容和特點;“八二憲法”的結構。
3.運用
公民概念和人民概念;政府組織和活動原則。
專題三:執政黨與政黨體制
1.掌握
中國政黨制度演進;中國民主黨派;執政黨與參政黨關系。
2.理解
中國政黨制度的基本特征;多黨合作的形式與途徑。
3.運用
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的基本內涵;中西方政黨制度比較。
專題四:立法機關
1.掌握
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程序;代表團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機構;鄉鎮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機構和職權。
2.理解
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特點;人大代表的權利;人大代表的義務;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形式;人民代表大會的議事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3.運用
人民代表大會與黨組織的關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鄉鎮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人民代表大會的上下級關系。
專題五:國家元首
1.掌握
國家元首概念;中國國家元首制度的歷史演進;國家主席。
2.理解
國家主席的地位;國家主席的產生。
3.運用
國家主席的職權。
專題六:中央政府
1.掌握
中央人民政府;中國政治體制的基本構架;國務院機構設置沿革;國務院現行機構設置;國務院總理的產生;國務院總理的任期。
2.理解
大部制改革;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的領導體制;國務院的職權。
3.運用
國務院與全國人大之間的關系;行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動力。
專題七:地方政府
1.掌握
中國地方行政建制沿革;中國省制的沿革與現狀;村民自治的意義;市級政府的沿革與現狀;市政府的行政級別;縣級政府機構的職權;縣級政府的派出機關;城市居民委員會;鄉級人民政府;農村村民委員會。
2.理解
省級政府的地位;省級政府的職權;省級政府的派出機關;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設置原則;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地位;特別行政區的特別之處;村委會的組織和功能;居委會的基本任務。
3.運用
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自治權;“一國兩制”。
專題八:府際關系
1.掌握
改革開放以來的府際關系;制度化分權;地方自治;中國地方行政層級現狀。
2.理解
中國府際關系的現實問題;“省管縣”改革。
3.運用
市縣關系理論;府際合作治理;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的優缺點。
專題九:司法機關
1.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專門人民法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專門人民監察院的組成和機構設置。
2.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的職權;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職權;專門人民法院的職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專門人民監察院的職權;訴訟程序;非訴訟程序;司法獨立。
3.運用
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則;檢察院的活動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上下級關系;地方人大與地方司法機關的關系。
專題十:人民政協
1.掌握
人民政協歷史;人民政協的改革與發展。
2.理解
人民政協的性質;人民政協的組織機構。
3.運用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
專題十一:社會治理
1.掌握
社會治理理論;自治理論;村民自治的歷史發展;鄉紳自治;鄉村自治;村民會議與村民代表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居民自治的歷史發展。
2.理解
村委會;居民委員會;第三部門;村民自治的內容;村民自治的困境;居民自治存在的問題。
3.運用
第三部門與社會治理;社會治理的主要特征。
專題十二:政府創新與政府發展
1.掌握
政府發展;政府創新;公共政策。
2.理解
政府能力;區域治理理論;區域治理形態。
3.運用
中國特色區域治理體制創新;公共政策構建。
專題十三:政治改革與政治發展
1.掌握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進程;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中國政治發展的目標;中國法治建設進程。
2.理解
政治體制;政治發展的內涵;中國政治發展;中國特色法治建設;依憲治國;依法治國。
3.運用
人民民主;黨內民主;法治政府建設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