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職務犯罪及預防專題》主要側重于考查學生對職務犯罪及預防專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掌握、理解和運用情況。
二、考查要求
專題一、國家監察委員會
1.掌握
監察委員會的性質、監察委員會的地位、監察委員會的組織形式、監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簡述監察委員會的權限
2.理解
國家監察工作的基本方針、國家監察工作的基本原則、監察機關獨立行使監察權、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
3.運用
監察法的基本原則
專題二、監察范圍、監察權限與監察程序
1.掌握
監察范圍概念、監察權限概念、監察程序概念、談話、留置、技術調查、限制出境、初步核實、處置、復審、復核
2.理解
監察機關的管轄規則、監察權限收集證據應當遵循的原則、監察法中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監察法中通緝的對象條件、技術調查的條件和限制、監察法中限制出境措施的實施條件、監察機關對報案、舉報的處理、監察委員會立案的含義和條件、監察機關移送的條件、方式和后果、監察法規定的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的要求和標準、監察法中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監察機關對職務違法犯罪的涉案人員提出從寬處罰建議的具體情形
3.運用
運用監察范圍、監察權限與監察程序解決具體問題
專題三、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法律責任
1.掌握
回避情形、申訴、申請復查、反腐敗國際合作、社會監督、人大監督、內部監督
2.理解
監察人員回避的類型、可以申訴的具體情形、申訴處理方式、監察人員回避的具體情形、監察人員失職失責行為的情形及法律責任、述監察人員離崗離職后的從業限制制度、被監察人員的權利保障
3.運用
申訴與申請復查、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社會監督、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人大監督、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內部監督
專題四、犯罪構成
4.掌握
犯罪構成的概念、犯罪構成的分類、犯罪論體系、犯罪客體的分類、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刑法上的因果關系、自然人犯罪主體、單位犯罪主體、犯罪故意、犯罪過失、刑法上的認識錯誤
5.理解
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的關系、不作為、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年齡、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無罪過事件、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事實認識錯誤
6.運用
作為義務來源、因果關系的判斷、故意的認定、過失的認定、認識錯誤的處理
專題五、犯罪未完成形態
4.掌握
犯罪未完成形態的概念、犯罪既遂形態、犯罪預備形態、預備犯的處罰原則、犯罪未遂形態、未遂犯的處罰原則、犯罪中止形態、中止犯的處罰原則
5.理解
犯意表示和犯罪預備的區別、預備行為和實行行為的區別、犯罪未遂和犯罪預備的區別、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6.運用
犯罪預備的認定、犯罪未遂的認定、犯罪中止的認定
專題六、共同犯罪
4.掌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共同犯罪的形式、主犯及其刑事責任、從犯及其刑事責任、脅從犯及其刑事責任、教唆犯及其刑事責任、共同犯罪的特殊問題
5.理解
共同犯罪理論、正犯和共犯、共同犯罪和身份、共同犯罪和犯罪形態
6.運用
共同犯罪的法律規定、共同犯罪的認定
專題七、罪數形態
1.掌握
罪數的概念、罪數的判斷標準、實質的一罪的概念及種類、法定的一罪的概念及種類、處斷的一罪的概念及種類、想象競合犯的概念及特征、結果加重犯的概念及特征
2.理解
區分罪數的意義、罪數的區分標準與區分方法、想象競合與法條競合
3.運用
實質的一罪、法定的一罪、處斷的一罪的具體認定
專題八、刑罰論
1.掌握
刑罰的概念、刑罰的目的、刑罰的種類和體系、主刑、附加刑、職業禁止、量刑的概念和特征、量刑的原則、量刑情節、累犯、自首、坦白、立功、數罪并罰、緩刑、減刑、假釋、追訴時效
2.理解
主刑和附加刑的具體內容、量刑情節的適用、減刑和假釋的條件、假釋考驗期限與假釋的撤銷、刑罰消滅的事由
3.運用
主刑、附加刑的具體適用及刑期計算、累犯的認定、自首的認定、數罪并罰的具體運用、減刑后的刑期計算方法、追訴時效的計算方法
專題九、貪污賄賂罪
4.掌握
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犯罪
5.理解
貪污賄賂罪中具體犯罪的概念、犯罪構成,認定這些犯罪時注意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6.運用
貪污賄賂罪中各種具體犯罪的認定
專題十、瀆職罪
1.掌握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放縱走私罪,食品監管瀆職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等犯罪
2.理解
瀆職罪中具體犯罪的概念、犯罪構成,認定這些犯罪時注意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3.運用
瀆職罪中各種具體犯罪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