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仲裁法學》作為民事訴訟法學專業的核心學位課程,主要側重于考查學生對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司法監督三大重要而基礎的仲裁制度與程序的掌握、理解與運用情況。
二、考查要求
專題一、仲裁協議
1.掌握
仲裁協議的概念及其特征、仲裁協議的有效條件、仲裁協議效力的體現及擴張、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仲裁協議的獨立性
2.理解
仲裁協議書面形式的發展趨勢、仲裁機構約定的明確性、仲裁庭自裁管轄制度
3.運用
運用仲裁協議的基本法律規定分析案例中仲裁協議的效力
專題二、仲裁程序
1.掌握
仲裁庭的組成、仲裁財產保全與證據保全、仲裁和解、仲裁調解、仲裁裁決
2.理解
仲裁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的區別
3.運用
運用仲裁程序的基本法律規定分析案例
專題三、仲裁司法監督
1.掌握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概念及條件、法院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的處理、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概念及條件、法院對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的處理
2.理解
雙軌司法監督制度的關系、案外人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制度
3.運用
運用仲裁司法監督的基本法律規定分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