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 年中山大學招收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含國家專項計劃)兩個類別的碩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含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等),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戶口等不轉入我校;國家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有關人事檔案、戶口等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上的招生計劃是初步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將會根據我校校內各招生單位接收免試生人數和教育部最終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通過考試方式招收的學科方向及招生計劃將視推免生錄取等情況進行調整,調整信息將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前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請考生留意并及時修改報考專業、方向。
(四)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 我校不接收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履約責任的“農村訂單定向生”類考生(含違約生)報考,一經查實,將取消準考或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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