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5年,從修課開始到申請答辯的最短時間不得少于3年。
二、交清課程和論文費用
持在讀期間全過程交費發票到所在學院教務科辦理答辯手續。
三、將“開題報告”和“階段報告”(需按要求填寫各欄)、“專業外語”和“前沿課題講座”需經導師以及相關人員簽字后一并送交到所在學院教務科,由主管人員出具成績單并根據培養方案審查合格后,領取“學位審批材料”。
四、填寫“學位審批材料”中答辯前的相關內容,經導師、學生所在學院主管院長和分學位評定委員會主任簽署同意答辯的意見后,將“學位審批材料”返回所在學院教務科,并換取3份“學位論文學術評閱書”。
五、“學位論文學術評閱書”應在答辯前三周分別交三位論文評閱人。三位論文評閱人由正導師聘請,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其中有兩名來自企業(有一名來自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申請人的正、副導師不能被聘為論文評閱人。
六、被抽查者由研究生院送審論文評閱,其他由答辯秘書送審。送審時間需在答辯前三周進行。
七、由評閱人將“學位論文評閱書”簽署答辯意見、密封后返回所在學院教務科。在所有評閱人均同意答辯的前提下,由答辯秘書到所在學院教務科領取所有“答辯材料”,準備組織答辯。(注:答辯秘書由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經驗的我校教師擔任)。
八、答辯委員會應由5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有三人是碩士生導師;兩人是相關學科企業的專家(有一名來自于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
九、答辯材料:
“學位審批材料” 一份
“學位論文評閱書” 三份
“成績單” 一份
“開題報告” 一份
“階段報告” 一份
“聘書” 五份
“答辯表決票” 五份
“答辯成績評定表” 五份
“答辯費申請單” 一份
“答辯程序” 一份
“答辯委員會主席職責” 一份
“答辯委員會秘書職責” 一份
十、答辯完畢,答辯委員會秘書、主席和各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主任將“學位審批材料”中答辯后的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并簽署意見后,由答辯秘書將上述所有“答辯材料”交回所在學院教務科。
十一、答辯結束,學生本人應交材料如下:
(一)、向所在學院教務科遞交的材料:
1、學位論文三本;
2、一寸近期彩照一張(做學位證書用。背面注明學號、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日);
注意:出生日期須與身份證一致;籍貫精確到市或縣。
3、交回研究生院發的進修證或學生證。
(二)、向圖書館情報室遞交的材料:
1、論文印刷本交到圖書館“北郵文庫”閱覽室(322房間)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2、將學位論文的電子版直接通過北京郵電大學圖書館主頁上的“學位論文遠程提交”欄目提交。提交時請點擊(http://202.112.99.39)--學位論文查詢—畢業生論文提交與修改。咨詢電話62281970或查詢北郵校布告欄2003年4月3日圖書館發的通知。
十二、工程碩士研究生在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方可離校。
十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每年召開3次學位評定會議,時間分別在4月、7月、12月。學位辦公室在每次學位評定會議后,對申報學位通過者及時通知所在學院教務科。所在學院教務科在一個月以內做好學位證書及學位證明,由研究生院培養與學位辦公室審核并加蓋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公章。一個月以后,本人持身份證及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的存根到所在學院教務科領取學位證書及學位證明。學位證明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歸檔,學位證書自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