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更好地督促研究生完成課程學習,開展科研工作,根據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請各單位開展2021年秋季學期研究生培養計劃審核、成績審核及培養環節審核工作,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培養計劃、成績審核
(1)2019級及以后培養計劃、成績審核
從2019級起,研究生成績審核將按照培養計劃審核結果進行成績認定。導師、各培養單位審核,研究生院備案通過后,系統按照培養計劃自動完成成績審核。
請各單位審核2019級及以后培養計劃還未審核的研究生的培養計劃,確保培養計劃中的課程、學分等符合對應培養方案的要求,提交培養計劃審核結果。
對培養計劃制定不符合培養方案要求或未獲得導師通過的,各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到導師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盡快按照培養方案修改培養計劃,并加強后續跟蹤。
(2)2018級及以前成績審核
請各單位審核2018級及以前所有在籍研究生的課程成績,確保成績、學分等符合對應版本培養方案的要求,提交成績審核結果。
對成績審核結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到導師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盡快完成課程學分要求,并加強后續跟蹤。
以上審核結果于10月29日前提交紙質版(主管領導、經辦人簽字,加蓋學院公章)送至研究生教學樓一樓服務大廳研究生院窗口(中關村校區)/文科組團大樓主樓408室(良鄉校區),電子版發送至grd985@bit.edu.cn。
(二)培養環節審核
2022年春季擬畢業研究生(不區分單雙證)的培養環節審核應于2021年11月8日前結束系統填報。此前未完成成績審核的研究生應先進行成績審核。各單位應嚴格審查研究生培養環節完成情況,并于11月15日前將學院審核通過的名單(附件3格式:主管領導、經辦人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紙質版送至研究生樓一樓服務大廳研究生院窗口(中關村校區)/文科組團大樓主樓408室(良鄉校區),電子版發送至grd985@bit.edu.cn。
(三)審核材料備案要求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對研究生培養計劃審核、成績審核、培養環節審核實行備案制度,即各培養單位審查通過后,由各單位將紙質版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研究生院將備案名單導入研究生管理系統。未按要求反饋研究生成績及培養計劃、培養環節審查結果的,研究生院不予備案。
請各單位嚴格做好研究生培養過程的審核工作,研究生院也將不定期檢查、抽查研究生培養過程完成的質量情況。
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