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期末考試的時間為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0日(第16、17、18教學周),公共學位課考試安排由外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另行通知。研究生專業課的期末考試由學院安排。為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樹立誠信意識,強化考風考紀,現重申考試紀律并對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試總體要求
研究生專業學位課和主要專業選修課須進行筆試考試(筆試考試至少要占所有環節的50%),其他專業選修課建議進行筆試考試。請各學院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將本學期課程考試安排錄入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
未回校的留學生采取線上考核、全過程考核、論文、報告等形式進行考核,線上考核的實施要依據《內蒙古大學研究生線上考試規程(試行)》,各學院形成方案,于2020年12月16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的本科生,須參加修讀課程的期末考試,試卷和成績單由學院保管,待入學成為研究生后,由學院將成績錄入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
注:1.教師須在考試后一周之內將考生成績錄入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打印成績單簽字后與試卷交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存檔。
2.教師錄入成績,確認后,如出現錯誤,須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內,在系統上申請修改成績,待審核。(錄入成績、成績修改申請參看系統中教師操作手冊)
二、督促監考教師做好監考工作
請各單位務必將以下事項準確通知到各位監考教師:
1.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做好考試準備工作。
2.提前清理考場,做到發試卷前考生座位上、抽屜內均沒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3.安排考生間隔就座,核對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
4.考前做好紀律宣傳和準備,以預防為主。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作弊苗頭,要提出警告;對不聽勸告、作弊事實確鑿者,要收齊證據并記錄在案,考試結束后,立即報學院。
5.監考教師要嚴格履行監考職責,不得在監考期間使用手機、看報、改卷等,不要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
三、教育學生誠信應考
1.本著愛護學生的原則,教育學生誠信應考,組織學生學習考試紀律及處罰規定,強調學校對作弊學生的嚴厲處罰措施以及作弊導致的嚴重后果。
2.要求學生攜帶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按時應考,并按監考老師要求間隔就座,遵守考場紀律。
四、加強巡考
各學院領導要帶隊巡考,督促監考教師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保證我校期末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