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證書遺失或者嚴重損毀后不能重新制作,只能開具學位證明書。辦理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申請書(原件一份);
3、2寸免冠藍底照片一份;
4、提供個人學位信息(學位網)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5、如非本人來辦理,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手寫的委托書、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學位證明書每月底集中辦理一次(當批次補辦申請受理截止到當月25日),次月初統一到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領取。
材料備齊并審核通過后,可以辦理學位證明書。補辦的學位證明書與原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學位證明書補辦后,學校不再向學生開具任何與學位有關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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