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學院:
根據《北京工商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辦法》北工商校發〔2021〕67號(以下簡稱《博導遴選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當前博士生教育和導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學校決定開展2021年新增博導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須依據《博導遴選管理辦法》的要求和規定程序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從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應屬于本校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領域。
二、申請人須填寫《北京工商大學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表中按照《博導遴選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填寫近五年具有代表性論文、獲獎成果及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的統計時間為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表中各項成果或論文本人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單位為北京工商大學,所填寫的科研項目本人為項目第一承擔人且第一承擔單位為北京工商大學);申請人需到科技處網站打印相關科研成果明細單。請尚未登記科研成果的申請人及時到科技處網站登記相關科研信息,科技處認定方為有效。
注:國內外引進人才可不受成果署名單位的限制(需附相關證明材料)。
三、遴選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
1.申請時間:2021年11月10日-11月15日。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并將申請表紙質版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2份及申請表電子版提交學院。
2.各學院審核材料及推薦:11月16日-11月18日。
申請人所在學院審核相關材料(申請人的科研成果、科研項目及科研經費由所在學院統一到科技處認定、蓋章);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一律不予受理,學院確定符合條件推薦新增博導名單并公示3天。申請人所在學院確定推薦名單后,將推薦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和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每人1份)提交其申報博導學科所在學院。
學院黨委(黨總支)根據《北京工商大學教師行為規范(修訂)》、《北京工商大學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細則》文件精神對申請博導的教師在教書育人、師德等各方面的表現進行審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對凡有違紀違規及不符合教師行為規范的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教學、科研和學術道德等方面進行審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
3.博士授權點學科所在學院推薦并公示:11月19日-11月21日
各博士點學科所在學院確定博導推薦名單并將名單公示3天后,將推薦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和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每人1份)于11月22日提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審核材料并進行同行專家評議。
5.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新增博導名單。
6.網站公示博導新增名單3天。
本次博導遴選工作請各學院和教師嚴格按照《博導遴選管理辦法》 及學校的時間安排和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和審核推薦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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