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學期教學計劃安排,從11月9日起研究生課程進入考試階段。為加強考務管理,保持良好考風,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共學位課和數理基礎課的考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期中考試課程具體安排詳見上表。
注意事項:
1.“偏微分方程數值解法”、“矩陣分析”考試為閉卷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應用泛函分析”、“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考試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并查閱紙版參考資料,嚴禁在考試過程中翻看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帶有存儲或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
3. “數值分析”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只允許攜帶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學號須使用2B鉛筆涂卡,請考生攜帶鉛筆。
4. “應用隨機過程”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允許攜帶一張寫有公式的A4紙。
5.“數理統計”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只允許攜帶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6. “英語應試策略(PETS5)”考試內容含聽力,請學生自備調頻接收機(注意要準備能接收到相應頻率的接收機),接收頻率為FM74.3兆赫,放音時間是10:00,請考生自帶鉛筆、橡皮、碳素筆等,客觀題部分用鉛筆填涂選項,并涂出一定的寬度,主觀題部分用碳素筆等做答。
7.考生須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須按照考場安排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不允許私自串考場,亂串教室者考試成績無效,未安排考場的同學請考前聯系研究生院培養辦,另行安排考場。考試開始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8.考生須攜帶研究生證或校園卡進入考場,將證件放在桌角,接受監考教師的檢查。如證件丟失,須出示所在學院出具的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
9.考生到達考場后,至少間隔兩列坐開,前后對齊。
10.考生須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違紀或作弊者,將依據《哈爾濱工業大學學生考試紀律及考試違紀處分管理辦法》給予處分(在職人員取消學習資格并不退學費)。
11.重修、緩考的學生參加考試時,須在考試答題冊右上角位置標明“重修”或“緩考”,以便于任課教師記載考試成績。
12.因病不能參加考試者,需在考試前提交《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緩考申請表》(附件2)并附醫院診斷。
學院管理課程的考試由有關學院負責安排,原則上應于課程結束后一周內進行。任課教師須嚴格按照《關于研究生任課教師及課程教學的相關規定》(研院發[2019]47號)和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組織考試、考查工作,公平、公正地評閱試卷。由任課教師擔任主考,一般每30名學生安排一名監考教師,監考教師須選派本學院教師。主、監考教師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主、監考教師要履行職責,認真執行考場紀律,監考教師須協助主考教師查驗證件、發收試卷、清點人數等,主考教師填寫《考場情況記事表》(附件3),出現違紀等特殊情況時,監考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當場填寫《考試違紀登記表》(附件4),并要求學生確認事實和簽字。考試結束后及時將相關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養辦,由學院和研究生院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監考過程中不負責任、監督乏力或對學生違紀行為不予制止的主、監考教師,學校將進行通報批評并視情況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考試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和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關系到研究生教育的有效實施。為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弘揚哈工大“規格嚴格、功夫到家”的優良傳統,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召開學生考風建設動員會,對學生進行考試違紀與作弊的認定及處理的宣傳教育,把學風、考紀教育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考試紀律的宣傳、學習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學生要以誠實的態度對待考試,以真實的成績證明自己,在考試過程中培養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品德和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