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為切實加強研究生學籍注冊管理,嚴防冒名頂替,依法保護研究生權益,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最新要求,現將我校暑期注冊的2021級研究生新生及2020年保留入學資格已復學的研究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查內容
研究生入學后,培養單位應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材料、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研究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尤其注意:
1.要對新生的身份證明與錄取登記表、政審表、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并核實是否通過人臉識別報到,嚴防冒名頂替。課程開展過程中須二次核對研究生身份,公費師范生教育碩士須通過組織線上新生入學教育、班會等形式進一步確認身份。
2.要對研究生新生開展前置學歷資格復核,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開學報到前沒有獲得前置學歷學位的情況發生。
3.前期采取研究生遠程網絡考核的院系,要組織考核復測,考核復測方式由院系自定。發現問題的,應及時報送研究生院。
4.各培養單位不得在研究生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
二、復查對象
2021級及2020年保留入學資格已復學的暑期注冊的所有研究生新生。
三、復查時間安排
入學資格復查工作截止到2021年8月13日。請各培養單位在8月13日前將《2021級暑期注冊的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表》電子版發送至ypmei@admin.ecnu.edu.cn。
四、相關情況處理
1.對于開學報到前沒有獲得前置學歷學位的,直接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2.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以及違規錄取的研究生新生,一律取消學籍。
3.對于復查中發現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應及時申請休學。
五、相關要求
1.各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實行工作人員一人復查、一人審核并簽字確認的工作機制。請各培養單位在7月9日16:00前將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報至研究生院。
2.對于在此項工作中出現玩忽職守、審查不嚴的責任人,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