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東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2020年第五次會議將于2020年12月中旬召開。現要求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務必在2020年12月2日之前將學位評定材料報送到研究生院學位辦。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盡早公布本次分委會召開的時間,通知有關導師及研究生本人,并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
2、分委會秘書應根據《東南大學研究生手冊》的相關要求做好材料審查工作,如學位論文評閱、答辯委員會組成、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發表文章的要求等。未達到授學位要求者,不得參加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討論。
在打印分委會會議用表前,務必做到以下兩點:
(1)將研究生的學位申請材料分類別按學號排序,仔細核對上會討論授予學位的研究生名單,必須保證與所收研究生學位申請材料一致。
(2)申請上會討論授予學位的研究生名單中,若網上系統顯示未申請學位,請及時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在研究生院主頁“申請報名系統”進行學位申請;若網上系統顯示黃色無法上會,應與學位辦核對查明原因(若為缺文章的博士生,及時通知到研究生本人,要求其補交文章;若為中期篩選受警告的碩士生,及時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到培養辦補辦相關手續)。
3、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保留一份完整的研究生學位授予討論材料,做好存檔工作。
4、提醒申請學位者(包括非學歷碩士生)申請學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復印有關材料以保存備用。尤其是今后欲報考博士研究生者,必須保存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表二)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的復印件;需對學位論文有關的課題繼續進行研究者,須留存實驗原始記錄的復印件等。申報2022年校級(省級)優秀學位論文者,請自行復印學位論文評閱書及答辯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