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表彰和獎勵在研究生教育的理論研究與教育教學實踐工作中開拓創新、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效的集體和個人,鼓勵廣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解放思想、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進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持續提高,加快推進學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根據
《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辦法(試行)》,開展第二屆“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以下簡稱“教育成果獎”)評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范圍
學校教職員工在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請“教育成果獎”。全部或主要成果已獲得過學校及其以上級別教育成果獎的,不能重復申報本獎。
二、申報條件
1.“教育成果獎”著力在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取得理論突破和創新,提出新觀點、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針對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提出具有價值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或是在研究生培養模式、質量保障、制度機制改革、培養質量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經過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得到社會和專家的廣泛認可;
2.“教育成果獎”的申請者,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取得實際效果;
3.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是指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的單位。如果與校外單位合作報獎,主要牽頭單位應為學校所屬單位。
三、個人申報
1.填寫《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申請書》,紙質版一式2份(A4紙正反面打?。娮影鍼DF格式,命名為“學院+申報人+申報書”;
2.撰寫《成果總結報告》(不超過5000 字),對申報成果進行系統介紹總結,紙質版一式2份(A4紙正反面打印),電子版PDF格式,命名為“學院+申報人+成果總結”;
3.提供相關支撐材料。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獎勵、報道、研究報告等,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相對應的支撐材料(已發表的論文復印雜志封皮、目錄及正文部分),紙質版一式2份(A4紙正反面打印),電子版合成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學院+申報人+支撐材料”。
上述材料報送至所在單位進行評審。紙質版請合訂成冊,一式2份;PDF格式電子版請打包成一個文件夾,命名為“學院+申報人+成果名稱”
四、評審流程
1.單位初評
3月15日前,各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初評并排序,推薦結果在各單位公示5天無異議后,填寫《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匯總表》,原則上每個單位限報3項。
各單位將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版《匯總表》(一式1份)及個人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送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嶗山校區行遠樓139房間)。電子版《匯總表》和個人申報材料由單位統一發送至grad_academic@ouc.edu.cn。
2.學校評審
3月31日前,研究生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由校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研究生教學工作組集中評審。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經主管校長批準后公布。
本屆優秀教育成果獎設特等獎不超過2項、一等獎不超過8 項、二等獎不超過10項。堅持高標準、寧缺毋濫的原則,上一等級獎項名額空缺可以下移。
五、特殊情況說明
對于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教育成果的獲獎者,一經查實,學校撤銷其獎勵,收回獎勵證書和獎金,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當事人相應處分,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特此通知。
聯系人:張慧麗 ,電話:6678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