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的建設,確保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桂理工研〔2018〕15號)有關規定,學校擬進行2021年度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依據《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管理辦法》(桂理工研〔2018〕15號)第六條規定執行。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如實填寫《桂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申請學科名稱和代碼請參照《2021年桂林理工大學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一覽表》(見附件3)規范填寫,同時向申報學科所依托學院提交材料:申請表及相應內容的證明材料(職稱、學位證書、專著、論文、專利、獲獎證書、科研經費到賬證明等),證明材料依次附在申請表后裝訂成冊一份。同時提交一份申報材料的全套(申請表和支撐材料)掃描件,掃描件要求生成一個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為:XXX(申報人姓名)碩導資格申請表及支撐材料。掃描件用于做資格審核和復核,請務必保證清晰。
2.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審查和表決申報學科所在學院受理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各學院要嚴格把關,推薦上報的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碩導資格條件,如存在把關不嚴、有明顯偏差情況的將影響學院后期的推薦工作。新增碩導資格的審查列入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學督導的考核范圍。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參加表決人數不得少于全體委員的2/3(含2/3),獲得全體委員一半(不含半數)以上同意者為審議通過。學院填寫《桂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備案表》,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名并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院復查。
3.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工作,在7月5日前完成2021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并將以下材料報研究生院:
(1)學院提交《桂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備案表》,上報的必須符合學校文件的遴選基本條件經學院評定分委員會表決通過,經公示無異議的名單(提交紙質蓋章版和電子版)。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符合資格人員的全套(申請表和支撐材料)申請材料掃描件。每名申請人員的掃描件要求單獨生成一個PDF格式的文件。對于講師或博士學位無職稱教師,有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或重大橫向項目方可申請碩導資格。此類申請人在提供相關項目的支撐材料時需做好標注備查。
(3)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新增碩導資格的會議紀要、表決材料和公示材料的紙質蓋章版。
三、其他說明事項
經學院審查通過備案,研究生院復查通過的擬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只有在實際招收了研究生后才下公文聘任,導師的任期為所招收學生對應的時間期限。學校將在2021級碩士研究生新生進校完成師生互選后集中下公文聘任。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