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基本流程
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包括應試科目總分和單科分數(shù))之后,我校根據(jù)當年的生源狀況,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劃定當年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一般由專業(yè)課筆試、英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等方面的考核構成,具體要求以我校復試錄取方案為準。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將在復試時加試2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為筆試,試題難易程度根據(jù)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
我校將于教育部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公布后10日內發(fā)布有關復試和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接受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屆生提供大學本、專科畢業(yè)證書、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審材料原件1份,政審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下載。
(4)同等學力考生應提供:①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②2篇3000字以上與所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刊物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