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議通過,現將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在確保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按照《陜西省教育廳和陜西省衛生健康委聯合轉發的《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陜教〔2020〕98號)要求,加強衛生健康、疾控等方面應急處置力量,切實做好招生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的領導下,負責對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相關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各項工作。
三、考核方式
原則上采用線下(現場)形式進行。
四、資格審查
研究生院對所有考生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各方向導師組對進入復試的考生材料進一步審查。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筆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筆試安排
(一)筆試時間:4月24--25日(詳見準考證),4月19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地點:雁塔校區3號教學樓(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形式:現場閉卷考試。
(四)筆試科目:
1.英語(不含聽力),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
2.業務課一:法學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國家安全法治理論,各方向考生任選兩門課程作答(方向一、方向二考生必選國家安全法治理論)。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
3.業務課二科目見下表。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
專業方向 | 業務課二考試科目 |
方向一 | 憲法學、刑法學、反恐怖主義法治理論 |
方向二 | 憲法學、中國法律史、民族學概論與宗教學概論 |
方向三 | 1.憲法學、民法學、經濟法學(方向三第1、2、3研究方向)2.憲法學、民法學、行政法學(方向三第4、5研究方向) |
方向四 | 憲法學、民法學、國際法學 |
方向五 | 憲法學、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近現代史 |
方向六 |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
(五)筆試要求:
1.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考場相關規則參照碩士研究生初試考場規則執行。考生務必按要求準時參加筆試,不能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資格。
2.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應提前做好個人防護及相關物品準備,確保考核前身體狀況良好。憑“綠碼”進校,進入校園后請佩戴口罩,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六)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可直接進入復試。
六、復試安排
詳細復試方案另行通知。
七、錄取及體檢
1.考生筆試成績達到我校分數線或符合免試條件的,方可進入復試。筆試成績為資格考試成績,進入復試后不再計入綜合成績總分。
2.導師根據考生復試成績、綜合素質,特別是培養潛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復試結束后十日內,我校向非定向就業的往屆考生所在單位函調其人事檔案,與定向就業的考生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不按規定調檔、簽訂三方協議者取消錄取資格。
4.擬錄取考生名單和相關材料經研究生院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由學校向考生發放《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5.考生體檢工作在入學時組織進行。
八、信息公開及監督
1.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
2.為及時處理招生考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我校保持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博士招生錄取工作的全程監督和巡視,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考生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一周內申請復議。
研究生院網站:https://grs.nwupl.edu.cn/
郵箱:yjszsk@163.com
咨詢電話:029-85385134
監督電話:029-85388834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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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