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復試的考生,復試前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有效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準考證、大學本科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政治表現(原單位出據),外語證書或成績單,個人簡歷(包括業務和科研能力、畢業論文、外語水平);同時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交學生證;
2.往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交畢業證;
3.同等學力考生應提交畢業證、課程成績單(大學或補修課)、公開發表的學術研究論文原件。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