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根據《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校發﹝2017﹞60號)、《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授予學位與畢業分離實施辦法》(校發〔2021〕8號)等文件要求,本著嚴格管理與人文關懷有機結合的原則,擬對超期研究生逐一確定學業出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截至2021年6月,在校時間達到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以下簡稱“超期研究生”),超期研究生名單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可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學籍-學籍信息管理-超期學生查詢”處下載,具體實施范圍詳見下表:
表1超期研究生實施范圍明細表
學生類別 | 學習方式 | 錄取類別 | 學制 | 最長學習年限 | 實施范圍 |
博士研究生 | 全日制 | 非定向、自籌經費 | 3 | 5 | 2016級(含)以前 |
4 | 6 | 2015級(含)以前 | |||
5 | 6 | 2015級(含)以前 | |||
定向、委托培養 | 3~5 | 8 | 2013級(含)以前 | ||
碩士研究生 | 全日制 | 非定向、定向自籌經費、委托培養 | 2 | 3 | 2018級(含)以前 |
2.5 | 3.5 | 2017級(含)以前 | |||
3 | 4 | 2017級(含)以前 | |||
非全日制 |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 | 2~3 | 5 | 2016級(含)以前 | |
注:留學生的實施范圍參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執行。 |
二、工作程序
1.對于擬定于2021年畢業(只申請畢業,不申請學位)的超期學歷教育研究生,可于5月19日以后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單獨畢業申報,并于7月9日前完成畢業論文答辯。相關流程參照《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授予學位與畢業分離實施細則》(校研發﹝2021﹞11號)執行。
2.對于擬定于2021年結業的超期學歷教育研究生,需按《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修完規定內容,并完成繳費義務。由學生本人提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結業申請表》,經研究生導師和培養單位同意,報研究生院審核。
3.對于正在積極籌備論文,希望繼續完成學業的超期研究生,由學生本人提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表》,經研究生導師和培養單位同意,報研究生院批準后生效。研究生可結合自身學業情況,按照《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授予學位與畢業分離實施細則》(校研發﹝2021﹞11號)文件要求,選擇合適的學業出口。
4.對于明確表示不能繼續完成學業的超期研究生,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培養單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退學知情同意書》,并與導師溝通報備?!堆芯可藢W知情同意書》可郵寄紙質版,也可發送紙質文件掃描件。
5.對于與培養單位或導師失去聯系(2021年7月2日之前未能聯系上)的超期研究生,由培養單位將研究生信息在本單位網站上按照模板進行公告,公告期為90天。該部分超期研究生將根據其學業完成情況,按結業或退學進行處理。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內容,是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要保證。相關培養單位應及時將有關文件要求傳達給超期研究生本人及相關導師,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開展工作,規范使用相關模板,既要維護好學校教學秩序,又要保障好研究生權益,切實提升管理質量與效率。
四、報送時間
各培養單位應按照超期研究生名單逐一確定學業出口,如申請單獨畢業、申請結業、申請延長學習年限、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無法聯系網上公告等。請各培養單位于2021年7月2日前將《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結業申請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退學知情同意書》和《北京科技大學2021年度超期研究生學業出口確認情況匯總表》簽字蓋章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2021年10月22日前將無法聯系超期研究生網上公告情況反饋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