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學院電氣工程學院清潔能源技術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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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計劃
擬招生人數:35人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新能源并網與消納、新型電力系統規劃、新型電力系統優化運行、低碳綜合能源系統,即清潔能源技術(新型電力系統)。
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的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時須明確填寫定向就業及所在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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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制學費
學制:2.5年
學費:1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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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4年9月1日前考生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 (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下表:
考生類別 | 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 網上確認前需郵寄至研招辦的材料(復印件) |
國家承認高職高專畢業學歷 |
符合下列條件按同等學力報考: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 (從高職高專畢業后到2024年9月1日) 或2年以上; ②通過國家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8門以上主干課程的考試; ?③獲得英語四級 (CET-4) 證書或獲得通過的英語四級考試成績 (425分以上) ; ④不得跨專業報考; ?⑤初試合格后加試2門專業課;?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
二代身份證、 大專畢業證書、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的8門課程成績單、 英語四級 ( CET-4) 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學術論文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條,提供的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部門開具并至少含有相應專業本科的8 門專業課程成績。 |
二代身份證、本科結業證書、 本科課程成績單 、 英語四級 (CET-4) 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 、學術論文 |
同等學力考生在網上確認前,須將相關證書(證明)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網上確認。如逾期我辦仍未收到相關材料,按考生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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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統考報考辦法及受理日期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 (含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 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 網 網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 以下簡稱“研招網”) 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考生網上報名時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證號、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必須準確無誤。歷屆本科畢業考生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必須準確無誤。
7.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 (學籍) 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 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網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 (學籍) 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 (學籍) 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8.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 (含高職) 、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 (往) 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 (高職) 應 (往) 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 。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 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1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3.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和網上報名編號等, 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6.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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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 (學籍) 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考生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均取消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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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試
(一)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 初試日期和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 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六)?初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02數學二
④812電力系統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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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復試
(一) 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
(二) 復試時間、地點、 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三) 考生體檢工作將在考生擬錄取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復試科目:F007:電力系統設備與接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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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 一)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 初試成績 (含加分,下同) 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 (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 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 (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 (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七)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 (專業學位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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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錄取
(一)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 (含初試和復試) 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所有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調劑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單獨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試數學、初試英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五)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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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幾點說明
(一)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三) 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擬招人數”欄所列人數為參考人數,錄取時,各專業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
(四) 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五) 所有考生須滿足報考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考條件,確定自己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通過了考試,我校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 同等學力考生在網上確認前,須將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寄到我校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七) 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入學時 (9月1日前) 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 凡涉及報考、錄取和調劑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文件為準。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