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東北林業大學關于印發資助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東林校研〔2015〕12號)精神,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寬研究生學術視野、活躍學術思想,學校2021年將繼續資助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項目,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和資助條件
(一)申請資助的研究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須為我校在讀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優先,不含超出基本學制的學生),品學兼優,成績優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外語交流能力;
2.申請人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的內容必須與本學科研究領域有關;
3.申請人提交的學術論文或摘要被本學科領域高水平的大型國際學術會議正式接收(本人為第一作者或為論文第二作者,導師應為論文第一作者。論文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的署名單位均應為東北林業大學。),邀請函或會議通知中需注明申請人的參會方式,口頭報告(Oral Presentation)、張貼論文(Poster)均可;
4.每位研究生在學期間只能獲得一次該項資助。
(二)優先資助學科
優先資助林業工程和林學2個世界一流建設學科和生態學、生物學、風景園林學、農林經濟管理4個國內一流建設學科的研究生。
二、資助程序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國際學術交流資助申請每學期受理一次。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研究生秘書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書》,《國際學術交流邀請函》和已被會議錄用論文的證明材料原件,參會論文復印件。電子邀請函需打印后由導師簽字確認,非漢語邀請函應有中文翻譯并由導師簽字確認。
(二)各學院審核
各學院對研究生所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的內容、在所屬學科領域的學術水平等情況進行審核,在申報時限內,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名單及上述各項申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評審
研究生院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工作遵循“客觀公正、平等競爭、擇優資助”的原則,確定資助名單和額度,并予以公示。
三、材料上報
申報材料按照《東北林業大學關于印發資助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執行。上報時間:春季學期截止到2021年6月18日;秋季學期截止到2021年10月11日。上報地點:行政樓1123室。
具體資助事宜可詳見《東北林業大學關于印發資助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范老師
聯系電話:0451-82191048。
東北林業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