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21年博士生導師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發司〔2021〕103號)要求,現就學校落實博士生導師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圍:
各單位在統計時點仍指導博士研究生的專、兼職博士生導師。
二、采集程序:
各單位結合本單位情況按要求準確及時填寫表格,經主管領導審核無誤后將電子版匯總表以“單位代碼+博士生導師信息采集”命名報送學位辦公室,并填寫工作總結紙質版簽字蓋章交學位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派專人負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數據準確性和安全性。
(二)各單位要仔細對照填表說明,對博士生導師進行信息采集,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三)各單位務必于2021年10月27日前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
(四)2020年基礎數據由學位辦公室下發給各單位,作為2021年全國博士導師信息采集基礎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