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號)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質過硬、師德師風高尚、業務素質精湛,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研究生導師隊伍,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為研究生導師的首要職責,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培養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高層次專門人才。
二、研究生導師的任職資格
凡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研究生導師方具有招收研究生的資格。
1.政治素質過硬。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政策,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將思想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統一,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
2.師德師風高尚。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導學生,成為先進思想文化的傳承者和社會進步的積極推動者;謹遵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自覺維護公平正義和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科學選才,規范招生,正確行使導師權力,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有責任心和使命感,盡職盡責,確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及時給予研究生啟發和指導;有仁愛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業務素質精湛。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和執著的學術追求,關注社會需求,推動知識文化傳承發展;熟悉國家招生政策,勝任考試招生工作。秉承先進教育理念,重視課程前沿引領,創新教學模式,豐富教學手段;不斷提升指導能力,著力培養研究生創新能力,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指導之間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長成才。具有指導研究生的學術水平和科研條件。承擔一定水平的科研項目,研究經費充足,取得一定影響的科研成果。
三、研究生導師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1.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的實施者,是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主力軍。“師者,人之模范也。”導師要擔當起學生健康成長指導者和引路人的責任。導師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要敬重學問、關愛學生、嚴于律己、為人師表,要把教書育人和自我修養結合起來,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導師應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創新研究生指導方式,潛心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2.幫助學生堅定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信念,切實擔負起研究生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引導研究生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國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運緊密聯系在一起,扎根人民,奉獻國家。引導研究生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歷史使命,正確認識遠大抱負和腳踏實地,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層次專門人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及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4.積極進行招生宣傳,吸引優秀生源,承擔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和復試等相關工作。
5.參與制訂和修訂本學科、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并根據培養方案要求和研究生具體情況,制訂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承擔研究生課程教學任務。
6.指導研究生的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及培養方案規定的各個培養環節并定期檢查完成情況,督促研究生執行和完成培養計劃。
7.指導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選題、開題、論文研究和論文撰寫、論文答辯等工作。對培養的研究生作出客觀、全面、準確的評價,協助院系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和論文中期檢查。
8.負責研究生業務費使用和管理。
9.加強對研究生就業觀、擇業觀和創業精神的宣傳教育與引導,將就業創業教育與研究生日常培養結合起來,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就業創業教育中,培養就業核心競爭力和創業精神,要強化研究生就業選擇時要珍惜機會和誠實守信。就業指導等工作。
10.積極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深入探索研究生培養規律,認真總結經驗,并提出改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見。
11.指導研究生在校期間學位論文工作。導師在確定研究生研究課題之前,應對研究課題有基本構思,對研究目的、意義有較明確的認識,負責對研究生制定的研究方案、技術路線等進行修改,對研究生在研究過程中每一個環節給予指導。研究生在校期間,在導師指導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連同研究生離校后繼續完成的學位論文研究成果)都屬于石河子大學的成果,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導師及其研究生都屬成果完成人。
如與外單位導師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事前應具有關于知識產權的共識和相應合約,原則上按實際貢獻大小分享研究成果。由石河子大學導師和研究生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屬石河子大學。
12.新增研究生導師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新導師上崗培訓后方能招收和獨立指導研究生。
13.校外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實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不少于三年。
14.聘請的校外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須與我校簽訂培養協議,在協議中應注明兼職導師在培養研究生期間必須參加的培養環節等事項。
15.校外兼職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期間,所指導的我校研究生取得的各類成果由兼職導師所在單位與石河子大學共有。
四、研究生導師的更換
研究生導師一旦確定,一般不得更換。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導師的,須由原導師或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學位點、學院同意,研究生處審核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三年級研究生一般不得更換導師。
未按規定履行手續,擅自更換或確定的導師,一律無效。
五、研究生導師管理與督查
1.各學院須高度重視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關心和支持研究生導師,為他們創造必要的條件,使其全心全意地做好研究生的培養工作。
2.對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在研究生教育培養工作中成績顯著的進行表彰;對不履行導師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導師資格。
3.被批準的研究生導師連續三年未招收研究生,作自動解除研究生導師資格處理。其后再招收研究生,則須重新申請并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
4.每年對所有研究生導師進行一次招生資格認證,通過者方可在下一年度進行招生。
六、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由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