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課程教學是MBA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MBA學員掌握堅實基礎理論和系統專業知識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和規范MBA課程教學管理,建立和維護良好的課程教學秩序,促進MBA課程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對MBA課程教學工作制定本規定。
一、教師授課資格
MBA課程授課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作風正派,治學嚴謹,能教書育人。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且高校教齡在5年以上。教學成效顯著者可適當降低職稱、學歷要求,但需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3.有堅實的業務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教學、科研、社會實踐經驗豐富,教學效果良好。
4.熟悉本學科前沿動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根據上述條件,學位點提出具體課程的擬聘人員,MBA中心對其進行資格審查、聘任,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二、授課教師基本職責
1.對所任課程的全部教學環節負責,在傳授知識的同時,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
2.對所任課程進行深入的研究,積極投身教學改革和各項學術和社會實踐活動,并將學術研究和社會實踐的成果帶入課堂教學。
3.遵守學校教學規范,認真參與教學大綱和有關課程教學文件的制訂或修訂工作。
4.嚴格依照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落實教學工作,精講課程內容。
5.在保證基本教學目標和教學要求的前提下,積極探索適合MBA教學的新方法、新手段。
6.維護課堂紀律,約束授課期間學生的不良行為。
三、課程教學大綱和授課計劃書
1.教學大綱是實施課程教學的基本文件,是衡量課程教學目標的基本標準。所有課程應編寫課程教學大綱。課程教學大綱應包括課程教學目標、課程內容、教學要求、預修課程、教學安排、考核方式和參考書目等。教學大綱應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根據課程內容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適時進行相應調整。教學大綱的變更需由學位點提出要求,中心提前向研究生院遞交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修訂后的教學大綱于下一個學期執行。
2.授課教師應根據MBA課程教學大綱和開課一覽表,編寫授課計劃書。授課計劃書應包括課程名稱、學分、學時、授課對象、考試方式、授課教材及參考書、授課具體時間安排、授課方式、課外學習要求等內容,授課教師須在授課計劃書上簽名。授課教師應在新學期第一次上課時,向學生提供授課計劃書。每學期開學后一周內,中心將授課計劃書匯總后交研究生院備案。
四、課程安排與調課、停課
1.全校性的公共基礎課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專業課由中心安排。授課教師必須按教學計劃進行教學,不得隨意增減學時、更改授課時間、地點和內容。若因特殊情況需要更換授課教師,必須由教師出具書面說明,學院主管MBA教學工作的院長簽字同意。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換授課教師。
2.授課教師應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若有特殊情況需要調課,授課教師一般必須提前一周填寫《東北農業大學MBA課程調課審批表》,寫明原課程安排、調課后安排及調課原因,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后,方可生效。由任課教師負責將調課情況及時、準確地通知學生。
3.授課教師不得擅自停課。
五、教材或主要參考書
1.為便于學生預習和復習,授課教師與中心共同指定本課程教材和主要參考書,教材應是國內外一流的MBA教學用書。
2.國內外沒有適用教材或主要參考書的課程,授課教師應在新學期開課第一周內向學生提供內容較為詳實的講義或參考資料或教學大綱,供學生復制。
3.以專題報告形式進行授課的課程,授課教師應在每一專題開始前一周將相關參考資料提供給學生,供學生復制。
六、課堂管理
1.授課教師對課堂教學管理負有責任,應有效地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活動,確保教學活動有序開展。
2.授課教師應嚴明課堂紀律,若發現有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的問題,應及時糾正或及時向中心反映。
3.授課教師應對研究生到課作詳細考勤。對于未辦理旁聽手續的其他聽課人員,授課教師應拒絕其聽課或不予考核,不給成績。
4.選課調整:若MBA學員所選課程因故停開,經中心同意,學員可在導師指導下選修相近課程并參加考核。
七、課程考核與成績評定、錄入
1.MBA學習的所有課程都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所有學位課程必須進行考試,非學位課可采取考試或考查。考試可采取課堂開卷、課堂閉卷、口試加筆試等不同的形式;考查可根據平時聽課、完成作業、課堂討論、課程論文、調研報告、社會實踐等情況綜合評定成績。授課教師應在新學期第一次上課時,向學生明確說明本門課程的考核方式。
2.所有MBA考試課程對每次考試應準備兩套符合教學基本要求、難易適當的試題,由中心抽取一套為當次考試試題,另一套作為補考卷備用。
3.課程考核結束后,授課教師要及時、準確、公正地評閱試卷。MBA課程成績評定,學位課建議采用百分制,非學位課若有不宜采用百分制,可采用五級記分制,分為優(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4.閱卷結束后,授課教師登錄MBA中心網站錄入成績,并將有本人簽名的考試成績登記表一式兩份交中心,中心教務秘書把所開課程的成績單匯總后,一般于當學期結束前一周內進行審核并確認公布,并將有教師簽名的考試成績登記表一份交研究生院備案。
5.MBA成績單一經提交,不得更改或補錄,授課教師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更改或補錄學生考核成績時,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并附原試卷或論文,經授課教師本人簽字,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批準后,才能生效。
八、課程總結
授課教師在課程結束后進行MBA課程教學總結,總結內容包括MBA學員學習情況分析、MBA學員對該課的意見與要求、今后改進設想、教學方法總結以及對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等。中心將教學總結作為MBA課程建設的重要參考資料歸檔保存,并作為評選優秀課程的重要依據。研究生院、MBA中心將不定期組織開展課程抽檢、評估。
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