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與要求
本專業學位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以及各行業領域德才兼備的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遵守憲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循法律職業倫理和法律職業道德規范;
2、全面掌握法學基本原理,特別是社會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綜合運用法律和其他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務工作的能力;
4、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二)具體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專業知識;
2、能夠運用法律思維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問題;
3、熟練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具備在具體案件中進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訴訟主要程序,熟練從事法律事務代理和辯護業務;
5、熟練從事非訴訟法律實務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和管理;
6、熟練掌握法律文書制作技能。
二、培養對象
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經各培養單位錄取的,具有國民教育序列非法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
三、培養年限與方式
(一)培養年限
全日制法律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基本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
(二)培養方式
1、把知識教育同價值觀教育、能力教育結合起來,把思想引導和價值觀塑造融入每一門課程教學;
2、重視和加強實踐教學,注重實務能力的培養;
3、成立導師組,采取集體培養與導師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指導方式;
4、加強教學與實踐的聯系和交流,聘請具有法律實務經驗的專家參與教學及培養工作;
5、必修課考核釆取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
四、培養內容與學分
總學分不低于73學分。
(一)課程設置(不低于53學分)
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含推薦選修課和特色方向選修課)。
1、必修課(不低于32學分)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
(2)外語(3學分)
(3)法律職業倫理(2學分)
(4)法理學(2學分)
(5)中國法制史(2學分)
(6)憲法學(2學分)
(7)民法學(4學分)
(8)刑法學(4學分)
(9)民事訴訟法學(2學分)
(10)刑事訴訟法學(2學分)
(11)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2學分)
(12)經濟法學(3學分)
(13)國際法學(2學分)
2、推薦選修課(不低于13學分)
(1)外國法制史(2學分)
(2)商法學(2學分)
(3)國際經濟法學(2學分)
(4)國際私法學(2學分)
(5)知識產權法學(2學分)
(6)環境資源法學(2學分)
(7)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2學分)
(8)法律方法(2學分)
(9)證據法學(2學分)
3、特色方向選修課(不低于8學分)
由各培養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及本單位特色,自行設置特色專業方向板塊并開設相應的自選課程。
(二)實踐教學與訓練(不低于15學分)
1、法律寫作(2學分)
2、法律檢索(2學分)
3、模擬法庭、模擬仲裁、模擬調解等(由教師組織,法律實務專家輔助指導)(3學分)
4、法律談判(2學分)
以上實踐教學與訓練可采取案例研習、法律診所等方式進行。
5、專業實習(6學分)
各培養單位統一組織學生在第二學年(含第一學年暑期)完成,專業實習時間不少于6個月,可以在律師事務所、企事業法務部門或司法機關等單位分階段進行。
定向研究生的實踐教學與訓練由各培養單位和定向單位參照以上要求確定培養、考核方式。
(三)學位論文(5學分)
學位論文選題應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論文內容應著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實務,反映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能力。
學位論文應以法律實務研究為主要內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報告、專項調查等形式。
學位論文的寫作應當規范并達到以下5個方面的要求:
1、論題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題目設計合理;
2、梳理和歸納同類問題的研究或實踐現狀;
3、論據充分,論證合理,資料完整;
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識,能夠采取多樣的研究方法,如社會調查與統計方法、規范實證方法等;
5、符合寫作規范,字數不少于2萬字。
五、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學位論文必須由3名本專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 家評閱,其中至少1名為法治工作部門專家;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門專家。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六、附則
本方案屬于指導性培養方案,適用于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各培養單位應根據本方案制(修)訂實施性培養方案,實施性培養方案的制(修)訂應有法治工作部門專家參與,并報全國法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