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各學科的不同特點,碩士研究生答辯相關工作環節、具體時間由各專業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總體時間要求下,自行安排,以下具體內容可供參考。
1、本人申請
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工作后,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見《沈陽工業大學申請碩士學位材料》),本人及導師簽字后交至所屬學院,同時提交 “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情況表、記錄及意見”及在學研究生成果證明材料。
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交 “學術報告心得體會”;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交“實踐教學考核表”。
2、資格審查
專業學院根據各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答辯資格審查。
(1)成績審查,審查是否按要求取得規定學分,學位課程考試成績是否達到規定要求,合格后在成績單上審核人處蓋章,并統一到研究生院蓋章;
(2)過程審查,審查 “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記錄及意見”、在學研究生成果、學術報告心得體會等材料是否合格。
(3)形成答辯資格審查(合格與不合格)研究生名單。
完成后的材料:
★1)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
★2)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記錄及意見
★3)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
☆1)在學研究生成果證明
☆2)全日制碩士生學術報告心得體會
☆3)學術型碩士實踐教學考核表
①答辯資格審查(合格與不合格)研究生名單
3、預答辯
通過資格審查后,可以組織預答辯工作。填寫 “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表”,并形成“申請答辯與延期答辯研究生名單”,上報校學位辦。
完成后的材料:
★4)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表
② 申請答辯與延期答辯研究生名單
4、論文評閱
通過預答辯后,各學院組織預審和指導教師評閱,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符合送審要求的學位論文到“研究生論文評審系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負責組織盲審評閱,專業學院負責其余專家評閱。
完成后的材料:
☆4)碩士學位論文預審表
★5)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評語
★6)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全日制碩士2份,非全日制碩士3份)
5、答辯
完成論文評審工作,滿足答辯條件后,填寫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由答辯組秘書辦理答辯手續。答辯手續由專業學院辦理。各答辯組秘書應在答辯過程中做好記錄工作,并在答辯后整理相關材料,上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完成后的材料有:
★ 7)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
★ 8)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
★9)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
★10)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
6.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答辯材料。
完成后的材料有:
★11)學位論文綜合成績評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意見
7、上報材料
各學院統計通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的人員名單,形成學院答辯情況匯總表、并收齊學位收據表,上報相關材料至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完成后的材料有:
③ 學院答辯情況匯總表
④ 裝訂成冊的申請碩士學位材料
⑤ 碩士學位論文(1本)
⑥ 學位數據表(隨附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并以學院為單位,按學號排序,不放入檔案袋內)
8、校研究生教育專家組專家審查
校研究生教育專家組專家審查學位論文格式、學術不端行為及申請碩士學位材料規范性。
完成后的材料:
※ 檢查結果通報(詳見學校網站)
9、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最終審定申請授位學生材料,做出決議。
完成后的材料:
★1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結果(由校學位辦會后統一提供)
10、授位、發證及檔案整理
全日制研究生證書發放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后近期內,在職工程碩士授位在公示期滿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完成后的材料:
※ 畢業證書(全日制碩士)
※ 碩士學位證書
※ 個人檔案中相關學位材料
說明:
1、第★1)-★12)項材料為“申請碩士學位材料”中內容,最后按照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存校檔案館。
2、第☆1)-☆4)項材料為學院存檔材料。
3、第①-⑥項材料由專業學院整理后,以學院為單位提交至校學位辦。
4、※標材料由校學位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