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均屬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途徑。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主要面向法律職業部門在職人員,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治國家建設需要的實踐型、復合型、高層次的法務人才。
完成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學業的畢業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一)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深刻把握法律職業道德原則和法律職業倫理規范。
(二)在法律實踐經驗基礎上,通過提升法律理論水平,全面加強法律職業所要求的知識與方法、職業思維、職業語言和職業技術等能力。
(三)根據工作崗位的性質和特點,能夠綜合運用法律和崗位所需的其他專業知識,達到有關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相應的任職要求。
(四)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