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概述:
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是專業學位的碩士學位,他不同于法學碩士屬于普通碩士教育。浙江大學在職研究生法律碩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及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與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研究方向:
致用、實務
報考條件:
1、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學歷,畢業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歷
2、重點招收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3、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4、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培養目標:
是為國家和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掌握法律專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法律專業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的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
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
學習方式:
分為雙休班和集中班:雙休班為國定假、寒暑假以外的周六、周日排課;集中班每學期集中安排4-5周
學位: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浙江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