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招生中,報考者總會有各式各樣的疑問,今天在職考研網(wǎng)匯總了常見的幾個問題,為大家解答疑惑。
1、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流程如何?
對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的資格初審 ───> 課程學習、參加學校及國家組織的外語、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 進入學位論文階段的水平認定 ───> 撰寫學位論文 ───> 論文答辯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的資格初審有哪些條件?
已獲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做出成績,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3、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整個過程為幾年?
從第一門課程考試開始至提交碩士學位論文并提出答辯申請最長時間為五年。
4、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課程有效期為幾年?
四年。
5、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資格如何認定?
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以當年考試報名時間為計算基點,往前推三年;如需參加2005年的考試,當年網(wǎng)報時間為3月,則申請人必須于2002年3月底前獲得學士學位。);已經(jīng)學位授予單位初審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6、由于“非典”原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課程有效期可延長一年怎么理解?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2003]40號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2003年3月底前的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可在五年內通過我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認定考試,即課程有效期在原四年的基礎上再延長一年。
7、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參加論文答辯有什么要求?
通過學校組織的課程考試并獲得所申請專業(yè)規(guī)定學分、通過國家組織的外語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完成學位論文,在申請碩士學位期間取得明顯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求詳見《浙江大學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實施細則(2008年10月修訂)》第十二條。),經(jīng)指導教師同意,方可向所在學院研究生管理科提出學位論文答辯。
8、《浙江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期刊》規(guī)定的刊物哪兒能查到?
可點擊浙江大學研究生院主頁( http://grs.zju.edu.cn/ )中的“綜合服務-期刊級別”欄目查詢。
9、課程過有效期應該如何處理?
過有效期的課程必須重修,需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處辦理相關手續(xù)。每年辦理時間為2月份和9月份開學的第一周內,一年共兩次。
以上就是浙江大學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問題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在線咨詢招生老師或通過本網(wǎng)站進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