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面試
(1)綜合面試應采用結構化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如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等)、專業素養、外語能力。
(2)采取網絡復試形式,院系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將筆試、實驗、上機等考核項納入綜合面試中考核,并向考生做公告說明,同時應細化、設計個性化、有針對性的問題,考核學生動手操作能力,可為此適當增加遠程面試的時間。為保持規則統一,招生簡章中原定的各考核項所占比例和權重原則上應保持不變。
(3)院系可通過獲取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網絡筆試
實行網絡復試,院系如認為必須安排筆試,可采用網絡筆試方式進行,并應注意:
(1)筆試考題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2)考試方式為開卷,考生完成作答后,須按院系規定提交答卷。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卷提交者,或未按規定的方式和格式提交答卷的,視為無效答卷。
(3)筆試時長:院系自定,原則上不超過3個小時。
(4)考慮到網絡環境的復雜性,進行網絡筆試的院系應制定備用試題,在核實考生非人為故意,因斷電斷網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提交答卷時可啟用重考。試題結構和難度應與原試題基本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