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為拓展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視野、強化研究生開展原創性科學研究,提高研究生社會實踐和研究能力,根據《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管理辦法》,現決定啟動2021年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項目申報,現將該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請人思想品德及政治素質良好,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無不良學術誠信行為。
2.田野調查項目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且申請人已完成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3.重點支持博士研究生,優先資助駐地調查研究半年以上申請人。
4.其它條件詳見《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管理辦法》。
二、項目管理
依據基金管理辦法,田野調查基金采用項目立項形式,由研究生個人提出申請、學院推薦、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并最終確定資助項目。
為了保證項目執行質量,結合已有項目執行情況,2021年立項的田野調查基金項目執行時間一般為一年,個別項目根據調查研究需要可申請延期結題,但最多不超過2年。
各學院(研究生院)應為學生開展田野調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對于獲得資助的申請人,應給予必要的行前培訓和指導。
三、經費資助
1.按照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申請人可根據需要自行提出申請資助金額,由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審核并確定金額。
2.專款專用。經費劃撥至專項卡,按財務處有關財務管理規定,項目申請人、指導教師共同簽字報銷。
3.根據管理辦法,經費資助仍分兩次下撥,第一次下撥經費為啟動經費,第二次下撥經費為結項經費。資助經費直接劃撥至申請人所在學院綜合辦學經費卡,申請人可憑田野基金研究工作所需經費支出的票據或提供財務處認可的報銷憑證,依據學校有關的財務管理辦法向財務處報賬。研究生院鼓勵各院、研究院等對立項項目提供配套資金和條件保證。
四、工作時間安排
1.5月6日-6月16日,申請人填寫《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申請書》《2021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申報匯總表》,并提交至申請人所在學院(研究院);
2.6月16日-6月28日,學院(研究院)組織相關專家審核申請材料,并將初審通過者材料(項目須按專家推薦排名排序)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
3.6月29日至7月15日,研究生院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
4.研究生院與項目負責人在公示后15天內簽訂任務書。
五、申報上交材料
1.《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申請書》(PDF版)
2.專家推薦信(PDF版)
3.開題報告證明(PDF版)
4.成果復印件等(PDF版)
5.《廈門大學研究生田野調查基金申報匯總表》(電子版)
上述材料上報研究生院培養與管理辦公室(將材料1、2、3、4合整成一張PDF;材料不按要求提供,將不予受理)。電子文檔請按申請人姓名或學院名稱+表格名稱命名,發送至523755251@qq.com。
聯系人:馬老師咨詢電話:2181421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