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建筑與規劃學院建筑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學院簡介
湖南大學建筑學院,位于湖南長沙,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學堂于1905年所設的土木學科,先后有兩位中國著名的建筑學家——劉敦楨,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創辦建筑學專業,是國內最早創辦的建筑學專業之一。1960年設立五年制建筑學專業,1962年招收建筑學專業研究生,是國務院授權的國內第一批建筑學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 學院下設建筑、城市規劃2個系,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技術2個研究中心,1個實驗中心和湖南大學城市建筑研究所。
學院現有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博士點和建筑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含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技術科學、建筑歷史與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等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學科為湖南省“十一五”重點建設學科。學院設有建筑學、城市規劃2個本科專業(建筑學、城市規劃均為五年制)。
學院現有教職工70多人,其中專業教師65人;專任教師中,博士生導師3人,教授7人,副教授24人;另有外聘教授10人,其中院士1人,外籍教授2人,外籍研究員1人。
建筑學院在辦學上吸取湖湘文化精華,博采國內外建筑院校的先進經驗,形成了重基礎訓練、重動手能力培養、重設計實踐的教學特色,設計創作和理論研究碩果累累。學院還在建筑與文化領域、中日居民比較研究、湖南傳統建筑及社區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等方面做出了新的開創性成果,強化和充實了專業已形成的學科特色。
湖南大學建筑學院為湖南大學的30個學院之一,其中建筑學、城市規劃為五年制。招生規模每屆建筑學兩個班(60人以內),城市規劃一個班(30人以內)。2000年招生規模曾一度擴大到建筑學4個班,城市規劃2個班。為了保證教學質量,2002年果斷縮減一半,回到原來的招生規模。
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3、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一定成績,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經審核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具備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能力。
4、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
三、申請流程
1、網上注冊與報名申請
申請人(時間待定)登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網址:https://tdxl.chsi.com.cn),按照“查看申請流程——上傳電子照片——填寫基本信息——提交學位申請”等流程,進行網上注冊并提交報名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注冊并提交申請的申請人不能參加后續環節。
2、申請人攜帶資格審核材料參加學院組織的資格審核和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要求由相應學院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材料包括:(1)湖南大學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2)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學位認證報告(或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頁;(6)英語水平證明原件及復印件;(7)已發表或出版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及項目批準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學院組織由研究生導師組成的專家組進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面試形式進行,考核全程錄音錄像。如有需要,學院可另開展筆試等考核形式。
3、現場確認和信息采集
資格審核合格并且已參加復試的申請人攜帶學院簽字蓋章的《登記表》以及資格審核材料原件,于(待定)期間參加現場確認和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資格核查、現場照相和指紋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資格審核表》,信息核對無誤后本人簽字確認。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冊,逾期不再補采。
4、確定錄取名單
學院根據資格審核、復試考核、信息采集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待定)前將擬錄取人員名單報送研究生院。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學院官網公布錄取名單。
錄取人員繳納課程學習費用后,研究生院在國家信息平臺通過資格審核和轉入在冊庫管理,并納入學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管理。入學報到、課程學習等事宜請及時關注相應學院官網通知。四、培養方式
學院按照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安排課程教學,課程教學參照學校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辦法執行。同等學力人員在研究生導師指導下,依據相應學科研究生培養方案制定個人培養計劃,完成全部課程考試并成績合格。
申請人須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按照國務院學位辦相關工作通知,申請人進行網上報名并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安排、考試大綱以當年國家的通知文件為準。
同等學力人員從平臺注冊到獲得學位全程不得超過6年。如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但未完成學位申請,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和學校審批后,頒發結業證書。
四、學位授予
研究生導師做好學位論文指導,嚴格把控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預答辯全過程質量,及時掌握學位論文進展情況。論文開題到預答辯時間不少于1年。學院組織學位論文送審和答辯,并及時提交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創新成果要求按照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制定的標準執行。
同等學力學位論文列入學校論文重點抽檢對象,參照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閱辦法執行。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相應同等學力人員湖南大學碩士學位,并向教育部報送學位授予信息。
五、學費繳納
同等學力人員須繳納的費用包括課程學習費用和申請碩士學位費用,課程學習費用為4萬元/人,申請碩士學位費用為2萬元/人。申請碩士學位費用中包含論文答辯費。
同等學力人員繳納課程學習費用后方可通過入學資格審核,繳納申請碩士學位費用后方能論文送審。同等學力人員因考試不合格、答辯未通過等原因未獲得學位,所繳費用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