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21年上學期研究生期末考試在即,為進一步規范考場秩序、嚴肅考風考紀、倡導誠信考試,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考紀教育,倡導誠信考試
考試是檢驗人才培養質量的一個重要環節,各學院應本著對學生、對教師、對學校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考試管理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湘潭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湘潭大學研究生考試管理規定》等文件,并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學生的誠信考試教育,把建立誠信考風考紀作為期末的一項重點工作,抓實抓好。
二、強化監考責任,嚴肅考風考紀
1、監考教師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換,標準考場要保證兩名監考老師一直在場。
2、監考教師要嚴格按照《湘潭大學研究生考試管理規定》履行職責,提前20分鐘到達考場,考試前明確宣布考試紀律并認真清理考場,嚴格要求學生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集中放置,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教材、復習資料、作業本、筆記本、紙條等進入考場,做好考試準備工作。
3、監考老師在考試過程中不得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不得在監考過程中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串崗聊天。如發現學生考試違紀行為,應立即制止,保全證據,并及時上報學院和研究生院。
4、監考老師應嚴格按照考試規定時間分發及回收試卷,按學號順序將試卷整理好,嚴防丟失,并認真填寫“湘潭大學研究生考場登記表”。
三、加強考場巡視,規范考場行為
各學院應成立考試巡視組,維護考區、考場的正常秩序,認真檢查監考人員到位情況和考場紀律情況,督促監考人員履行職責;對于學生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研究生院將按照《湘潭大學研究生考試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考試全程學校設有電子監控設備全程監控。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