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條件
在職研究生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學位(畢業)論文經導師簽字確認已完成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準予結業。
(2)辦理程序
a. 研究生填寫結業申請登記表,并附相關材料報學院審核。
b. 學院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研究生結業人員名單報研究生院。
(3)說明
結業研究生在2年內完成論文工作,達到畢業要求可申請答辯,答辯通過者換發畢業證書。
研究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