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校研究生學位證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增強服務能力。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學位〔2015〕18號)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辦理學位證明書有關事項的通知》(陜學位辦〔2018〕1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具體辦理要求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辦理條件
已獲得學位證書的博士、碩士、學士生,因原證書遺失或損壞,可經本人申請,經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學位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二、辦理時限
2008年9月以后授予學位的博士、碩士、學士生,學位證明書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2000年以后至2008年9月之前授予學位的,學位證明書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2000年之前授予學位的,學位證明書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如因一些特殊原因或非人為原因,可酌情延長辦理時間。同時在研究生院網站、教務處網站為該畢業生發布原學位證書作廢聲明。
三、辦理學位證明書程序及辦理地點
申請人辦理《學位證明書》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安理工大學學位證明書申請表》,出具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提交本人相關材料;
(2)證書遺失登報啟事:申辦者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報聲明丟失的學位證書作廢;聲明應包括學校名稱、姓名和證書編號等基本信息。
(3)原證書復印件一份(若無存檔,可不提供);
(3)證明書照片(盡量用原學位證書照片):紙質版二寸彩色藍底證件照兩張,一張用于制做學位證明書,另一張粘貼在申請表上存檔。
(4)本人身份證原件;若系他人代辦,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代辦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博士、碩士學位證明書由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辦公室負責審核、辦理。聯系電話:029-82312492。學士學位證明書由教務處教務科負責審核、辦理。聯系電話:029-8231221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