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完成學位論文撰寫后,需要通過預答辯方可提出學位申請。具體程序如下所示:
1、攜《開題報告》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領取成績單(研究生部培養辦蓋章)、《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評定書》。(以下簡稱《評定書》)
2、根據《評定書》的填表說明填寫封面及第1頁內容,并粘貼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
3、攜帶開題報告及成績單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做《評定書》第2頁成績審核并完成第2頁和第3頁內容的填寫。
4、由指導教師填寫評語(《評定書》第4頁)后參加學科組織的預答辯。
預答辯結論為通過者,由學科、學院審核簽字后可正式提出學位申請(《評定書》第4頁);如預答辯結論為通過,但預答辯小組認為論文需要進一步完善,由預答辯小組填寫《論文修改意見書》,送達學位申請人,學位申請人根據修改意見對論文進行完善,經原預答辯小組指定專家審查通過后,學科、學院審核簽字后正式提出學位申請;
預答辯結論為不通過者,由預答辯小組在《論文修改意見書》中說明修改意見,學位申請人參照修改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補充,三個月后,提交論文修改說明和預答辯申請,再次參加學科組織的預答辯;如再次預答辯仍為不通過,三個月后,學位申請人可第三次申請預答辯。三次預答辯不通過的碩士研究生,學科將不再受理其預答辯申請,按研究生結業處理。
5、學科帶頭人在《評定書》第6頁簽署“同意送審”的意見后,研究生可以提交正式裝訂的學位論文參加學院組織的論文評審或研究生學院組織的“集中審查”或“雙盲評審”。提交論文的時間應在組織評審單位通知的時間范圍內。
6、參加“集中審查”的研究生應同時參加學院組織的論文評審,通過后可以組織答辯。當“集中審查”結論意見為通過時,其學位申請材料可以提交學位委員會討論;當“集中審查”結論意見為不通過時,本次學位申請終止,其學位論文應根據“集中審查”專家組意見進行修改,三個月后可再次提出學位申請,并重新組織論文盲審和答辯。
參加“雙盲送審”的研究生必須待評審結果全部返回且符合答辯要求后,方能舉行論文答辯。
論文評審或盲審結論意見均為通過,可持論文評閱意見書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進行審查并在《評定書》第6頁簽署“同意組織答辯”的意見,由學科帶頭人負責確定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專家名單,并簽字,交學院審批,然后到學院研究生秘書處領取加蓋公章的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參加論文答辯。
7、通過論文答辯后,登錄研究生院網頁(http://yjsxy.xaut.edu.cn/)提交學籍信息和學位授予信息,成功后打印學位授予信息,核對并簽字確認。復印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評語(《評定書》第7頁)裝入學位申請材料檔案袋。
8、將完整的學位申請材料(參看檔案袋目錄)及本人簽字的學位授予信息交學院研究生秘書處。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