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時間及地點由報考學院根據我校的招生工作安排確定。
2.復試成績由外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及實驗技能成績(只針對專業學位考生)幾個部分成績組成,每部分的滿分均為100分,各部分的權重系數不同。復試辦法在復試的前一周對外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更改。
復試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0.3+綜合素質面試成績*0.4+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3
(2)專業學位考生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0.2+綜合素質面試成績*0.2+專業知識筆試成績*0.3+實驗技能考核成績*0.3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并由復試小組提交相應的材料備查(論文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4.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初試總分*X/5+復試成績*Y
其中,X為初試成績權重系數,Y為復試成績權重系數,X+Y=1。各學院可以自行設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比例,但Y最低值不得低于0.4,最高值不得大于0.5,同一個學院確定的權重比例應相同。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最終擬錄取考生的名單應依據總成績排序和招生導師的意見擇優綜合確定,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并向考生及時公布。
7.復試所有材料由學院統一保存,相關材料應簽字蓋章。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