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北京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二) 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三)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