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關處室: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推動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完善人才培養機制,提高學位授予工作效率,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決定每年開展兩次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21年起,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分春季和秋季兩批次進行。每年1一6月間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為春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以下簡稱“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在每年9一12月間增加秋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以 “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
、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學制,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應以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為主。擬按學制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原則上應申請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
申請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的申請 ,僅限于以下四種情況:
(一) 申請獲準延期畢業的研究生;
?。ǘ?申請獲準提前畢業的研究生;
?。ㄈ?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重新申請答辯(補答辯)的研
?。ㄋ模?同等學力申請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
四、 獲準延期畢業和提前畢業研究生申請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的程序,與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的程序相同。
五、 申請重新答辯(補答辯)的研究生,申請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時,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直接進入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獲準延期畢業的研究生、獲準提前畢業的研究生、申請重新答辯(補答辯)的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或博士學位的申請人,既可以申請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也可以申請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
七、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學位辦公室)分別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制定當年春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秋季答辯和學位授予的詳細工作流程,指導各院系和有關處室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