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對外經貿大學在職研究生,在申請碩士學位時需要像學校提交碩士學位申請書,而對外經貿大學對碩士學位申請書是有要求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填寫要求如下:
封面及申請人承諾
1、【學位類別(請勾選)】:申請人應根據自己身份準確勾選。
2、【培養學院】、【學科門類】及【學科專業】:申請人應按照《碩士學位申請書學科門類、學院、專業名稱填寫參考》要求填寫,如不明確,可詢問教務老師,切勿盲目填寫!專業學位碩士【學科門類】留空不填。
3、【申請人承諾】:此處申請人必須手寫簽名。
一、個人基本情況
1、【出生日期】:應與身份證出生日期一致。
2、【入學年月】:研究生入學時間,可參看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中個人學籍信息。
3、【大學畢業年月】:應根據本人前置學位(申請我校碩士學位前一個獲得的學位)畢業證右下方的簽發時間填入。
4、【所學專業】:應根據前置學位所獲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填入專業全稱。
5、【所獲學歷】:應在前置學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專科”中選擇填入。
6、【所獲學位】:應在前置學位“博士、碩士、學士、無學位”中選擇填入。
7、【所獲學位學科門類】:應在前置學位“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藝術學”中選擇填入。
二、學業、科研及實踐情況
1、【學習方式】:應在“脫產、半脫產、業余”中選擇填入。
2、【錄取類別】:應為錄取通知書上一致,在“非定向、定向”中選擇填入。留學生填寫“其它”。
3、【獲得總學分】:應為成績單上所有課程學分加總。
4、【學位課總學分】:應為成績單上學位課學分加總,若有不明請咨詢學院或核對本專業培養方案。
5、【學制】:2年或3年,根據所在專業學制標準選擇填寫。
6、【在學期間參加科研項目情況-項目來源】:應填入項目組織或資金來源部門,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等。
7、【碩士研究生課程考試成績】:學院統一安排發放成績單
(1)全日制學術型、雙證專業學位碩士生:將研究生院培養辦出具的2張顯示“畢業資格審查結果:通過”的成績單,粘貼在本處。
(2)單證EMBA(不含雙證EMBA方向的工商管理碩士):將學院(國際商學院)出具加蓋學院公章、研究生院培養辦公章的雙紅章成績單,粘貼在本處。
(3)春季法碩、留學生:應將學院(法學院、國際學院)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成績單,粘貼在本處。
三、學位論文情況
1、【學位論文關鍵詞】:應填寫3-5個關鍵詞。
2、【論文字數】:應填寫正文字數。示例:2.7萬字。
3、【導師工作單位】:此處導師應與“指導教師推薦意見”簽名導師為同一人,校內導師填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外導師填寫具體校外單位;校內導師在指導過程中離職且未變更導師的填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離職)”。
四、指導教師推薦意見(學院安排填寫)
指導教師應按照表中的提示信息填入所了解的申請人基本情況,并對是否推薦其參加論文答辯給出明確意見。意見內容可以打印粘貼,簽字處必須手寫簽名。
指導教師對學位論文的評價意見應填入“指導教師對學位論文的學術評語”(活頁,一式兩份)。
五、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情況(學院安排填寫)
1、【博士學位論文評閱人及答辯委員會組成】:應完整填報,分委員會主席在最下方簽字。
2、【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答辯記錄應由答辯秘書整理并簽字,可以打印粘貼。
3、【答辯委員會決議】:“答辯委員會對學位論文及答辯情況的評語”可以打印粘貼;“答辯委員會作出的其它決議”主要用于學位申請人答辯不通過的情況,應說明不授予該生學位,或同意該生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申請答辯。答辯主席、答辯委員簽字處必須手寫簽名。
六、學位委員會審核意見(學院填寫)
應完整填報分委員會人數、票數及分數,分委員會主席應簽字,學院應加蓋公章。
以上為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填寫要求,請大家認真閱讀。在填寫的時候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院校負責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