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申請材料是申請者申請博士學位過程的重要記錄,包含博士學位申請書、博士學位論文學術評閱書、博士學位論文評閱人聘書、原創性聲明及使用授權書、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反饋情況表(或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鑒定表)。
獲得學位后,部分博士學位申請材料將提供給學位獲得者供職單位,作為學位證明材料的一部分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因此各學院、博士學位申請者應嚴肅對待學位申請材料的填寫工作,對于材料中涉及的全部事項,特別是聯系方式,必須填寫完整。對于個人信息,應認真、如實、準確、字跡工整地填寫,簽名和公章應清楚準確,杜絕涂改。
博士學位申請材料應于答辯前提交本人所在學院。申請人填寫完材料后,可等待或主動詢問本院系答辯材料提交的時間及提交方式。
博士學位申請材料的填報、使用時間如下表所示:
材料名稱 | 申請人完成填報時間 | 學院填寫或審批、蓋章時間 |
博士學位申請書 | 答辯前完成。注意:本材料每人僅此一份,寫錯不補,論文題目等暫不能確定事項應與導師充分溝通確定后填寫。 | 答辯前、答辯中、答辯后 |
博士學位論文學術評閱書 | -- | |
博士學位論文評閱人聘書 | 答辯前 | |
原創性聲明及使用授權書 | -- | |
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 | 答辯中 | |
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反饋情況表/鑒定表 | 答辯后完成。詳見“關于進一步推進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工作的通知”。 | 答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