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等報名材料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
MBA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1.初試
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
初試科目名稱及代碼如下:
第一單元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滿分200分。
第二單元科目:英語二(204)或俄語(202)或日語(203),滿分100分。
考試時間: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復試
根據教育部統一劃定的MBA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校具體報考情況劃定我校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