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培養方式、課程學習、學位授予等環節,確保培養質量,特制訂本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和要求
本領域主要培養農村與區域發展及相關領域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人才,畢業后能夠勝任農村與區域發展及相關領域的研究、應用、開發及推廣和管理工作,也可以在農(林)業資源利用、農(林)業教育、農(林)業生產資料生產等企事業單位和管理部門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具體要求是:
1、認真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樹立科學發展觀,具有集體主義觀念,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艱苦奮斗,求實創新,立足“三農”和生態建設,積極為我國農(林)業現代化和農村(林區)發展服務。
2、掌握農村與區域發展及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相關的經濟管理、人文和社會科學知識,具有較寬的知識面,掌握解決農(林)業問題的先進技術和現代技術手段;具有創新意識和獨立擔負農村(林區)與區域發展管理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門外國語。具備閱讀本專業領域外文資料及初步運用外語進行國際交往的能力。
二、入學要求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推廣和農村發展方面從事相關技術、管理或培訓工作的在職人員。可報考攻讀農業推廣碩士(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專業學位。
(1) 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并取得學歷證書滿一年。
(2) 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滿三年;
2、報考人員須參加在職攻讀農業推廣專業學位的入學考試。考試時間、科目以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三、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1、培養采用“進校不離崗”的方式。研究生在讀期間,一切關系留在原單位,工資、福利、醫療等均由原單位負責。入學后以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研究生課程,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采取多學科綜合、較寬口徑培養方式,在校集中學習課程的時間累計不少于6個月。
2、學位論文實行雙導師負責制。正導師由校內相關專業碩士、博士生導師擔任;聘任校外實踐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本領域專家做為副導師聯合指導。
3、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四、課程設置
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農業推廣碩士研究生課程分公共課程、領域主干課程和選修課程等。課程學習總學分至少30學分。課程設置可根據生源情況做相應的調整。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總學時 | 學分 |
學位課 | 政治理論課 | 48 | 3 |
外國語 | 64 | 4 | |
農業推廣理論與方法 | 32 | 2 | |
農業科技與“三農”政策 | 32 | 2 | |
農業傳播技術與應用 | 32 | 2 | |
專業基礎課 | 農業推廣學 | 32 | 2 |
應用數理統計 | 48 | 3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48 | 3 | |
企業戰略管理 | 48 | 3 | |
科技信息檢索 | 32 | 2 | |
保護生物學 | 32 | 2 | |
農村(林業)發展理論與實踐 | 32 | 2 | |
農業(林業)政策 | 32 | 2 | |
科技論文寫作 | 32 | 2 | |
農村(林業)社會發展專題 | 32 | 2 | |
現代經濟理論(任選) | 32 | 2 | |
現代管理學(任選) | 32 | 2 | |
涉農(林)產業組織與管理 | 32 | 2 | |
選修課 |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 32 | 2 |
項目投資與評估 | 32 | 2 | |
行政管理學 | 32 | 2 | |
農(林)業法與資源環境法 | 32 | 2 | |
區域經濟理論與實踐 | 32 | 2 | |
林業經濟學 | 32 | 2 |
必修環節
(1)開題報告
(2)論文中期檢查與進展報告等
五、學位論文
1、論文選題
論文的選題應直接服務于農村與區域發展實踐。論文選題應有一定難度、理論聯系實際、先進性和足夠的工作量。能體現作者綜合應用科學理論和方法解決農村與區域發展問題的能力。論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論文、項目設計或調研報告。
2、論文結構及質量要求
(1)學生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論文;
(2)論文應能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應注意研究成果的實用性和先進性;
(3)論文內容完整,形式規范,立論、數據可靠,論據充分,結論正確,成果具有學術價值或實用價值,字數不少于3萬字。
3、評審與答辯
學位論文的評審著重考查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農業技術推廣、農業和農村實際問題的能力;審查學位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
攻讀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完成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所有環節,成績合格,方可申請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由2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評閱,其中應有來自實際工作部門的專家。答辯委員會由5-7位專家組成。導師可參加答辯會議,但不得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
六、學位授予
通過課程考試取得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有關學位申請材料經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討論審查通過,并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農業推廣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