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MBA教育中心工商管理碩士(全球產業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學院介紹
上海大學MBA教育管理中心(簡稱MBA中心)是2003年教育部批準的MBA專業碩士第五批授權單位,于2004年正式開始招生MBA專業學位研究生。我校MBA中心立足于我校經濟與管理學科,一直秉持“培養全面發展的、可相信與可共事的Global Local人才(Developing Outstanding Whole-Person and Global Local Talents People can Trust and Work with)”的辦學理念,以提供具有貢獻與影響力的一流研究生商學院教育為己任,堅持“全球本土(Global Local)”與“知智融合(Know-Lligence)”特色,不斷改革創新教與學的方法,在人才培養與教育質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7年,獲得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對5、6批高校評估第6小組綜合得分第一;2017年,通過了國際商學院權威認證機構AMBA的認證;2018年,CNN Expansion 國際MBA排名全球前70位(比2017年的前75位上升了5位),2020年AMBA再認證又獲得了5年期的最高認證。我校MBA教育已經具有一定國際、國內影響力。
二、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類型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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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方向
上海大學MBA基于“大學與教育(Education)、政府與社區(Community)、產業與企業機構(Organizations)”(ECO)的資源融合平臺,針對有工作經驗的現職管理人員或創業者,提升他們“專業與道德融合”(Whole-Person)、“全球與本土融合”(Global Local)、“知識與智慧融合”(Know-Lligence)的能力,使他們成為具有全球視野和創新精神、能融合知識智慧與本土實踐、能整合資源與應對未來挑戰、具備中國新時代下優良品格和人文素質的國際化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全球產業(Global Industry)MBA項目(GIMBA項目),為中國企業培養某一產業領域具有全球視野與創新精神,具備整合資源和應對挑戰能力的管理者或領導者的后備軍。
定位于為中國企業某一產業領域培養國際化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其特點是強調資源整合能力、創業創新精神、應對產業發展挑戰,符合上海國際大都市的發展定位。結合上海金融中心建設、高端制造與智能制造發展、新零售以及創意創新產業興起、區塊鏈技術應用創新,依托我校計算機、機制、美術、電影、音樂、文化傳播等學科優勢、經濟金融學科優勢,分別設置了文創產業方向、金融產業方向、智能制造與上海制造方向、新零售與上海購物方向、區塊鏈產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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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制學費
學制2.5年,總學費26.8萬。
六、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 10月25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 上海大學考點由于標準化考場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應屆生和本市戶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須提供2023年連續6個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記錄方可選擇上海大學考點報考,報考點代碼:3112。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上海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3112),此類考生無需提供上海社保記錄(具體專業及研究方向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除同等學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應選擇學習、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3.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校驗。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而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 考生報名時需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上海大學考點(代碼:311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相關信息將在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另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八、初試
1. 初試日期: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考生應當在試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2. 初試科目: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4英語二?
九、復試
我校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具體復試辦法和復試安排等信息請參見復試階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zs.shu.edu.cn/)的相關通知。
我校將在國家A類地區指導線的基礎上,根據當年招生規模、考生生源、師資、已接收推免生人數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復試比例劃定我校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
十、調劑
根據當年度考生報考情況,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有調劑需求,請考生在復試階段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調劑專業,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及我校相關工作辦法,通過“研招網”開展調劑工作。
十一、體檢
身體健康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我校將統一安排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考生體檢后發現有《指導意見》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學校有權對認為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做出相應的決定。
十二、錄取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按照各專業招生名額以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時綜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三、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我校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四、其他說明
1. 上海大學學校代碼:10280。
2. 上海大學考點代碼:3112。
3. 報考我校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經過初試和復試考核成績合格被錄取時,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在讀期間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檔案和黨組織關系,不享受獎、助學金等,畢業時不納入就業派遣。
4. 定向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一切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 網上報名時考生要反復核對個人信息;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畢業時間”“證書編號”等重要信息。
6.對于考生原學校更名或合并的情況,只能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如網報中未找到畢業院校信息,考生須在“畢業院校”一欄選擇“其他”,然后手工輸入原學校名稱。因網報信息填報錯誤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7. 根據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時間為10月20日;我校將在接收推免生錄取階段及時對外公布各專業已接收的推薦免試研究生人數,請參加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關注以便及時調整報考學校和報考專業。
8. 我校自2020年起,在全校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的相關一級學科內招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招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我校當年博士生招收計劃的20%。
9. 選擇上海大學考點(3112)的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前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我校考試報名流程和時間。
10. 復試時將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材料將在2024年復試前另行公布。
11. 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12.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須接受資格復查,未按規定參加學校入學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13. 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郵購,請考生自行購買。
14. 我校個別專業如有缺額需調劑錄取時,外語語種應與我校招生簡章中對應專業的外語語種一致。
15.我校內部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禁止在校生參與考研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也不會委托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進行招生宣傳、輔導培訓和組織活動;同時,我校不會向社會泄露考生個人信息,請廣大考生提高認識,切莫相信任何非官方發布的信息。我校不提供歷年考研試卷,招生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自命題科目和復試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參考書目。
16. 報考我校藝術類的研究生,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針對含有技能型考試的專業,所有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面試小組校外專家比例不低于50%,復試具體辦法和要求我校將于復試前向社會公布。
17. 我校理工科部分專業(僅限學術學位碩士)與中國科學院長三角地區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學生錄取后為上海大學學籍,實行校內外雙導師制,所有參與聯合培養的專業學制均為3年,具體招生簡章詳見聯合培養院所招生目錄。
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與國家教育部及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