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所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取得較好成績。
申請人于每年的三、九月份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由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得進入課程學習、論文研究、學位申請等階段。
申請人在接受資格審查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四份;
2、最后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四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四份;
4、工作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和復印件二份;
6、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7、申請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面壹寸彩照10張。
港澳臺人士以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可參照本細則進行;對于漢語不是其母語的人士可以不參加外語統考,但必須通過中國漢語考試中心舉行的漢語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