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多渠道培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層次人才,鄭州大學支持和鼓勵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2021年持續開展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歡迎省內外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積極報考。
一、申請人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術學位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21年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為2018年7月以前獲得學士學位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已獲得的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必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本科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且應是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或已獲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印制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證書編號為16位)的臨床醫師,申請人申請的專業學位類別應與住院醫師規范化招收專業相對應。
二、學位申請資格審核相關程序
1.2021年6月1日起,各培養單位開始接收擬在我校申請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的學位申請,申請人登錄同等學力信息平臺錄入個人信息完成網上報名,于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
2.研究生院學位辦統一組織現場確認工作,進行學位申請資格審核并完成頭像和指紋采集工作。現場確認工作擬定于2021年9月27-29日進行,地點在鄭州大學第五附屬醫院(康復前街3號)門診樓五樓會議室。
3.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4.申請人完成現場確認并按規定時間繳納學費后方為通過學位申請資格審核。
5.2021年10月31日前,各培養單位向當年通過申請資格審核人員發布同意接受碩士學位申請的通知并組織入學教育,向申請人詳細介紹學位申請流程、相關政策要求等。
三、課程學習、水平認定及學位申請相關要求
1.課程學習:各培養單位參照全日制培養方案設置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培養方案,培養方案在網站公布供申請人參閱。課程學習采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教學模式,各培養單位負責線下課程安排,學堂在線負責線上課程安排,部分線上課程輔助有線下專題講座或主題報告。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按要求在規定修學時間內完成全部課程學習。
2.水平認定: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通過學校組織的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及國家組織的英語(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考。
3.學位申請: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學位申請及其它未盡事宜詳見《鄭州大學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指南(2019年6月)》
四、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學費的繳納標準
我校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學費按照1.6萬元/人執行。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費繳納事宜。
五、同等學力申碩學科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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