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華中師范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的規定》(試行)之規定,現將受理2021年春季碩士研究生提前半年畢業申請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提前畢業申請的條件
受理提前畢業申請的條件,按《華中師范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的規定》執行。
二、受理提前畢業申請的時間
本年度各培養單位受理學生提前畢業申請的時間為12月16日-12月22日,并于12月24日集中報至研究生院培養處,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提前畢業申請的程序
1、申請者下載、填寫《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與發表論文復印件(含雜志封面和目錄)、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起交至所在培養單位。由各單位研究生秘書對其課程成績、論文發表原件、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12月24日,各單位研究生秘書將匯總的材料和《2021年申請提前畢業碩士研究生基本信息匯總表》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送研究生院培養處313室。
3、研究生院對初審通過名單進行審核,報學校批準后發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