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做好2021年上半年擬畢業研究生的畢業資格審核工作,根據學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18〕13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18〕14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18〕15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研究生培養與學位管理實施辦法》(中南大研字〔2015〕32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資格審查
(一)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具體負責、實施本單位擬畢業研究生資格審核工作,研究生院負責抽查審核。
2.根據學校規定,碩士研究生(含留學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學習期滿,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修滿規定學分,畢業(學位)論文經導師審定后,方可進行畢業資格審核。
3.根據學校規定,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除滿足以上畢業條件外,同時需達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第九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研究生培養與學位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相應的學術科研要求。
4.擬畢業學生未達到以上第2點和第3點要求,需填寫承諾書方可進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等學位論文審核環節。
(二)材料提交
1.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提交科研材料。需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并于3月3日前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表》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紙質版)交于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
2.研究生培養單位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資格審查表》,經學院審議通過后,3月8日前將審查表紙質版及電子版、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查所需科研材料(紙質版)報至研究生院102,電子版請通過OA發至研究生院張玉婷。
二、提前畢業資格審查
研究生畢業資格達到上述文件規定的提前畢業條件要求,可填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將此表(一式三份)和相關證明材料于3月3日前交于學院,學院于3月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
三、延期畢業手續辦理
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超過三年(專業碩士超過二年)、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超過六年須填寫延期申請表,將此表(一式三份)和相關證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養辦,辦理延期畢業申請手續,延期申請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10日。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