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工程教育指導委員會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更好地規范工程碩士學位論文形式和要求,特對我校工程碩士學位論文作如下要求。
一、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的主要形式為產品研發、工程設計、應用研究、工程/項目管理或調研報告五種,論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和先進性,研究成果要有實際應用價值,擬解決的問題要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五種形式工程碩士論文的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所示。
二、論文工作應在雙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論文工作量飽滿,一般應至少有一學年的論文工作時間;論文寫作要求概念清晰、結構合理、層次分明、文理通順,版式規范。
三、論文工作應有明確的工程應用背景,有一定的技術難度或理論深度,論文成果具有先進性和實用性。綜合運用基礎理論、科學方法、專業知識和技術手段對所解決的工程實際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獨立見解。
四、文獻綜述應對選題所涉及的工程技術問題或研究課題的國內外狀況有清晰的描述與分析。
五、各領域學位論文要求,按照全國工程教育指導委員會頒布的各工程領域學位標準執行。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同類文件同時廢止。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