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涉密研究生與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學位[2016]27號)及《華北電力大學科學技術保密暫行規定》《華北電力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位論文密級分類的基本原則
(一)研究生學位論文是重要的學術著作。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學術繁榮和學術交流,研究生學位論文一般應公開發表。但涉及到專利申請、技術轉讓、成果推廣,特別是國家機密的學位論文,學校各有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各盡職責,在學位論文書寫、檔案管理、學術交流等各個管理環節中做好保密工作。
(二)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劃分為:公開、內部、秘密、機密和絕密五級。
1.公開:大多數學位論文應按照學術研究公開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予以公開;
2.內部:研究成果不列入保密范圍而又準備申請專利或技術轉讓以及涉及技術秘密,在一段時間內不宜公開的學位論文;
3.秘密、機密和絕密:是指論文背景源于已確定國家密級的科研項目或課題的學位論文。
密級確定為秘密、機密和絕密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均為涉密學位論文。未申請或確定密級的學位論文都屬于公開論文。
二、學位論文的密級申報與審定
涉密學位論文和“內部”密級的學位論文撰寫和保密管理實行導師負責制。
1.涉密學位論文:密級申請應在論文開題之前進行,審批依據為在我校科學技術研究院備案且已確定為國家密級的科研合同。學位論文的密級一般不得高于來源研究項目(或課題)的密級。密級為秘密的學位論文保密年限不超過10年,密級為機密的學位論文保密年限不超過20年,密級為絕密的學位論文保密年限按照國家密級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2.“內部”密級的學位論文:若學位論文研究來源科研項目(或課題)未定密級、未涉及國家秘密,而學位論文中有部分內容屬不宜公開內容(如涉及專利申請、技術轉讓以及技術秘密等),則學位論文密級可定為“內部”,不公開年限一般為1年。密級申請應在申請學位論文送審前一個月進行,審批依據為相關證明資料,如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具有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條款的科研合同等。
3.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送審前,應在導師指導下,慎重、認真、負責地填寫“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申請表”(公開的論文除外),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報所在院(系)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審定人審核。
4.各院(系)應嚴格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科學技術保密暫行規定》初步審定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內部”論文及涉密學位論文的密級審定需在各院(系)審核的基礎上報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院、學位辦公室和保密委員會審批。
5.各院(系)科研主任為本單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密級審定人,負責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密級審定工作。在審定論文密級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密級范圍和法定程序進行。
6.涉密學位論文和“內部”學位論文在保密期內,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公布。
三、保密學位論文的書寫、送審及答辯要求
(一)凡屬公開的學位論文,導師應認真審核,避免將可能涉及國家秘密以及技術或商業秘密的內容寫入學位論文。
(二)涉及保密內容的學位論文,應確定合適的密級。確定為內部、秘密、機密和絕密的學位論文需在論文封皮的右上角處明確標注,標注方法如下:
內部 1年(經申請審批后最長可延至2年)
秘密★ 年(空白處填寫保密年限,不超過10年)
機密★ 年(空白處填寫保密年限,不超過20年)
絕密★ 年(空白處填寫保密年限)
(三)指導教師應對研究生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凡參與保密科研項目的研究生必須嚴格遵守科研保密規定,研究生在保密科研項目及其成果未解密或公開前不得泄露涉密內容。同時,涉密論文及內部論文的作者須簽訂“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協議書”,并承諾對有關涉密內容負保密責任。
(四)涉密論文及“內部”論文的作者及導師可提出學位論文送審的限定范圍或提供一份包含一定數量評審專家的名單。參加學位論文評閱、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審定的人員,應填寫“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協議書”,承諾對有關涉密內容負保密責任。
四、保密學位論文管理
(一)涉密學位論文管理
1.研究生在接觸涉密事項前應及時界定為“涉密研究生”,并簽署“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協議書”,協議需在科學技術研究院、學位辦和院系保密小組備案。
2.涉密學位論文開題、評審和答辯等過程中所聘請的專家必須具備涉密人員資格,填寫《涉密學位論文評審人員審批表》,并與專家簽署保密協議書,協議需在科學技術研究院、學位辦和院系保密小組備案。涉密資料在完成相關工作后及時全部收回;
3.涉密學位論文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撰寫;
4.涉密學位論文的復制(含打印、復印、裝訂)需在涉密復印室進行,涉密論文作者在論文復制過程中須全程跟蹤,禁止無關人員接觸,確保復印工作結束后將全部涉密資料全部安全帶走;
5.涉密學位論文送審必須通過機要傳遞,已評審完畢的論文原件及其評閱意見必須通過機要取回。
(二)“內部”密級的學位論文管理
1.導師負責對研究生進行“內部”密級的學位論文保密管理的教育與指導;
2.論文開題、評審和答辯等過程中所聘請的專家需要簽署保密協議書,協議需在學位辦和院系保密小組備案。
五、保密學位論文密級的調整
(一)密級確定為“內部”的研究生學位論文,由于申請專利等原因,1年后仍希望延緩公開,由指導教師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調整/保密期限變更申請表”,經所在院(系)密級審定人員審核、報校學位辦公室批準并報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后,可延緩1年公開。如無特殊情況,密級為“內部”的學位論文在保密期滿后自動公開。
(二)保密學位論文密級調整或保密期限變更,由學校保密辦公室在該論文保密期限屆滿前3個月通知各院(系)保密負責人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調整/保密期限變更申請表”,報學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保密期限未變更而屆滿的涉密學位論文將自行解密,解密后按公開論文處理。
(三)院(系)密級審定人要負責對往屆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的復審,及時調整密級或解密。并在“學位論文送交情況表”上注明密級調整意見,交院(系)資料室具體承辦,以便按調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六、保密學位論文的存檔方式與要求
(一)涉密學位論文的紙本(博士論文4冊、碩士論文3冊)和電子版本由研究生本人在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直接送交學校檔案館保存,由學校檔案館簽署論文報送回執。論文電子版本不得通過網絡傳遞。
(二)“內部”學位論文紙本(博士論文4冊、碩士論文3冊)和電子版本由研究生本人在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報送圖書館留存,由圖書館簽署論文報送回執。
七、各部門的管理職責
(一)各院(系)應將研究生學位論文的密級審定和存檔等管理工作切實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在報送研究生學位論文信息時,將定為內部、秘密、機密和絕密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申請表及審批清單、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協議書、學位論文密級調整申請表及審批清單等經校學位辦公室審核后送校保密委員會或圖書館備案。
(二)學校及院(系)科研管理部門應主動配合研究生管理部門及校保密委員會,做好論文密級審定工作,并進行不定期抽查。
(三)校保密委員會及保密辦公室配合有關業務部門做好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每學年應將保密論文匯總清單及時轉交檔案館和圖書館,并定期通知各院(系)做好涉密論文和內部論文的密級調整或保密期限變更工作,并將調整或變更情況匯總清單分別轉交檔案館和圖書館。
(四)學校檔案館應定期對論文實體密級作相應調整,并將已公開的學位論文移交圖書館。
(五)圖書館應做好內部論文的保密工作,定期將保密期滿的論文公開,以便于讀者查閱。
八、保密學位論文質量監察
在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各院評定分委會必須對涉密學位論文和“內部”密級的學位論文進行認真審核,重點審核是否達到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標準,做出是否授予學位的建議。
九、學位論文解密后的處理
解密后的學位論文按公開論文管理,研究生院對解密的學位論文進行抽查,匿名評審。
十、其它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授權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凡在本規定發布之前原有文件(規定)與此規定不符之處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