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新開設課程的管理,保證研究生課程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研究生新開課和開新課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管理、監督檢查,各學院(研究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及具體工作安排。
第二條 采取試講制度,試講小組成員應由三至五名以上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各學院(研究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領導或教學專家組組長或系(教研室)主任擔任組長。
第三條我校未曾開過的課程即屬新設課程。新設課程的內容應在某學科或交叉學科范圍內構成一定的理論系統,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和學術性。凡課程名稱更改而內容無實質性的變化的課程不屬于新設課程。
第四條 凡需申請新設課程者,必須填寫《新設課程申請表》,提交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由所在學院(研究院)審查。新設課程必須符合研究生培養目標要求,經過論證由研究生院審批后列入培養方案,方可開課。
第五條新設課程應有符合教學要求的教學文件(包括教學大綱、教學日歷等)、講義或教學參考資料。有的課程還應配備實驗條件、教學模型、圖表或電教手段,以保證新開課的教學質量。
第六條 試講時間原則上安排在課程開課前一個學期的期末進行。
第七條 試講過程的要求
1.試講時間不應低于1學時,試講內容由試講小組指定。
2.試講小組審查其講稿,聽取試講教師備課情況匯報并針對課程的內容進行提問。
3.試講和答辯后,由試講小組詳細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新開課教師試講記錄》,存檔以備審核。
4.試講結果為“通過或不通過”。通過試講的教師可以正常開課;對試講不通過的教師可根據具體情況安排第二次試講或取消講課資格。第二次試講通過者,可正常開課。
第八條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